灌南:严把四关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7-10-21 17:55:55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一是严把采购计划备案关。以采购预算管理为切入点,坚持经济实用、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配置标准,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认真编制采购计划并备案,做到无预算不采购,切实打牢政府采购基础工作。
二是严把政府采购程序关。加强采购方式管理,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确定采购方式,防止规避公开招标。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之间关系,明确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解,推进采购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着力防范采购风险。
三是严把政府采购监督关。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将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活动全过程信息进行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严厉打击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违法失信行为,加大对其违法失信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四是严把资金使用效益关。加强采购监管力度,在采购过程中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切实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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