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组织召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座谈会》
作者: 发布于:2015-07-23 14:59:38 来源: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门户网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促进政府集中采购事业更好的发展,更好的开展开标和评审工作,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效率,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处结合工作实际,周密筹划,精心组织,今年4月邀请了三十余名政府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在中心组织召开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座谈会》,座谈会由中心采购二处处长任志启同志主持,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跃进同志应邀出席了座谈会,采购二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共有两项议程:
一、由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跃进同志就如何做好评审工作进行了辅导交流。
首先,王跃进同志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有关评审专家的明确规定做了进一步的阐述,并指出政府集中采购不能简单的认为只是招标工作,它已经从简单的购买行为发展到治理国家能力的高度,是预防腐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体现政府政策功能,实现物有所值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采购法是一部规范财政支出的法律文件,我们必须依法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其次, 王跃进同志围绕如何做好评审工作的四个方面,一是深刻理解评审工作中应担负的法律责任,做到依法独立评审;二是熟悉评审工作的职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开展开标和评审工作;三是熟悉各类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操作程序;四是掌握招标文件的构成及各要素设置的功能,做出较为详实的解读。
二、各评审专家交流多年实践经验和对省级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
参加座谈会的评审专家在交流经验的同时,提出应经常组织评审专家的培训会,使专家及时掌握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从而更好的为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并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有关涉及评审工作的内容;集中采购过程中过于追求节支率而造成废标;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的判定;对评标专家的处罚力度加大是否会影响成交率;在工作量很大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独立评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五条意见建议。
最后任志启处长在总结时表示:非常感谢各位专家多年来对我们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各位专家积极建言献策。《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在规范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行为、明确职责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为了更好的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的立改废释,严格依法采购,加强监管问责;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这是对政府采购法的延伸、细化和解释,为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明确职责、履行义务,提供了更具体的法律依据,同时,对各当事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完成好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履行好我们的义务。我们将对大家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并落实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希望各位专家不拘形式,经常与我们沟通、交流,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从而共同为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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