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财政部加强政府采购办管理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10-19 09:14:58 来源:湖南财政新闻联播
今年以来,株洲县财政部门多措并举,着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用活政策抓采购。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宗旨,印发《2017—2018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工作的通知》,确定33家协议供货和定点单位。制定协议供货单位量化考核计分细则,明确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的范围及限额。出台《关于对县内小额工程政府采购实施定点管理的通知》,对预算评审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由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合理定价、随机选择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是扩大范围,规范管理抓采购。1—8月份,全县完成采购金额26716万元,共366项,节约资金121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13123万元,节约资金为894万元;工程类实际采购金额5293万元,节约资金为25万元;服务类实际采购金额8300万元,节约资金288万元。公开招标22个,竞争性谈判136个,单一来源14个,询价60个,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57个。
三是监督检查,确保执行抓采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株洲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手册》及《政府采购非招标管理方式管理办法》。加强协调与配合,强化采购计划申报、审核、批复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相关内容要求,统一采购计划审核标准,不断增强采购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加强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的对比分析,充分发挥采购计划管理效能,发挥政府采购规模效应等管理目标。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力量配置,管理机构和采购机构要彻底脱钩,实现“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同时,继续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与监察、审计等机关部门搞好配合,形成合力,重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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