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财政局优化高校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预算
作者: 发布于:2017-10-19 08:57:02 来源: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局“大走访”工作要求,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市属高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开放政府采购组织主体选择权、依法自主选择政府采购方式等举措,优化科研设备采购管理,从体制机制上助力激发市属高校创新活力,促进科技工业发展。
《通知》明确了对市属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实行清单管理,分别建立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和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对列入“两张清单”内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预算管理、采购方式变更、采购评审专家的选用、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的备案管理等提出了优化路径。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对于市属高校因科研需要在选择定点会议服务场所时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