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航:增强担当意识 履行好采购人主体责任
张宇航副局长发言。
“公开、公平、公正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原则,努力维护政府采购的公信力,是我们共同的价值追求。”近日,中直机关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宇航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他对中直机关各单位学习贯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出工作要求。
“87号令即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张宇航表示,“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依法办事,把法律法规的精神要义、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中。87号令的一个重大变化是还权于采购人,明确赋予采购人应有的自主权,在政府采购的多个环节,增加了采购人的参与度,充分体现了权责对等的原则。中直机关各单位要积极适应这些变化和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自身的角色定位,明确职责要求,增强担当意识,不折不扣地将这些规定和要求执行到位,履行好法律赋予的主体责任。”
为贯彻落实好这些要求,张宇航指出:
一是在落实政策功能方面,不能只盯着那些大品牌的、价格贵的产品,还要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的实现,坚持落实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
二是在加强内部控制方面,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三是在编制采购需求方面,要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不能大而化之、敷衍了事。
四是在公开采购信息方面,各单位要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及时公开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
五是在开展履约管理方面,各单位要及时确认采购结果,严格做好履约验收等工作,决不能拖,否则小事就会拖成大事,就有可能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一旦出了事情,必须严肃问责。
培训班现场。
张宇航强调,对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必须严格公开招标,不得通过拆分进行规避;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项目,也不要再打涉密的主意。对供应商,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或差别对待,不滥设投标门槛,不设置履约障碍,让他们充分、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在评审中,要统一标准,不打人情分、关系分,不得干预专家评审,确保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程序依法合规,结果公平公正。采购中心也要严格依法做好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整个采购活动,既要对采购单位负责,也要对供应商负责,主动接受中直机关、监管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监督,维护政府采购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87号令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赋予采购单位更多自主权的同时,也强化了供应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就对采购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抵御和防范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直接与市场联系,与供应商打交道,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确保廉洁采购、干净采购是我们的责任,也是底线。”张宇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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