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打造服务政采 助力地方发展
作者:董超峰 发布于:2017-07-27 15:57: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通用采购项目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民生的重大项目组织集中采购。2016年至今累计完成采购166次,完成采购预算金额345.94亿元,有力助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一)积极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推行“政府采购2+1(网上商城/网上竞价+阳光验收)”模式,对集采目录中列为商城采购的项目实行网上商城订购;对采购计划20万元以上的通用类标准定制产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对采购合同及验收单进行阳光公示,杜绝偷梁换柱行为。通过资质招标确定了京东、苏宁、史泰博等六家知名电商,通过对接电商,电子商城进一步提档升级。据包头市政府采购网统计,网上商城已入驻商家320家,上架产品22007个,上架产品33699个,覆盖品类169项,累计实施网上订购7656次,采购金额5.11亿元,资金节约率15.1%,实施网上竞价41次,采购金额1270.1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7.47%。采购时间由以往的20天缩短到最多3天,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同时,在采购项目评审中增加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就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财政部指定查询网站“信用中国”中进行查询,助力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切实增强服务企业意识。中心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坚持“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窗口形象。一是助力打造“四最”政务服务平台。为主动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公路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法律规定最短时限内,放弃周六休息时间,高效组织并圆满完成了“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改建工程”和“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工程、省道315线托克托至东河段公路工程、省道311线杨树坝至明登段公路工程、包头市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两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采购,采购标的金额总计达147.5亿元,是中心成立以来单次采购金额最大的一次采购。二是帮扶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于3月1日组织12家供应商,召开2017年度政府采购供应商座谈会,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了帮扶指导,同时就银行发放“政府采购贷”情况作了介绍,中心今后在开标过程中增加对“政府采购贷”宣传环节,旨在银行与企业在自觉自愿、互利共赢基础上,构建的融资桥梁与合作平台,对于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三)不断优化采购工作流程。围绕加强岗位廉洁风险防控,重新疏理和细化中心各部室工作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落实岗位责任人。坚持并完善分段采购负责制,3个业务部门分段负责标前、标中、标后业务,标书审核部负责总体审核监督,重要和敏感岗位实行双人负责,重要和复杂事项实行集体会商。进一步简化招标文件内容,取消投标文件中非国家法规要求的条款,为企业投标提供便利。简化保证金退还流程,取消投标保证金退还需提供验收单的前置条件,确保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降低了企业投标成本,使政府采购环境更加优化。狠抓制度建设,结合创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立健全包括日常管理、议事规则、业务流程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履职对责、积分管理等22项制度,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
(四)全面加强政采队伍建设。围绕“学习型”中心建设,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和业务法规,精心推送学习篇目,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不断提升广大政采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从严落实“六个一”、“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固定日活动等制度,充分利用工作间隙、餐前饭后等时段,开展“见缝插针”式的学习、研讨和谈心谈话,有效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和我市配套规定,认真开展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集中开展了“虚”“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中心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和科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实现两个“全覆盖”。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中心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做到警钟长鸣、警示常在。认真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政府采购业务二部沈晓燕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业务标兵”和市级“三八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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