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大病承办机构资格招标圆满完成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0:41:13 来源: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
近日,山东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完成全省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资格招标工作,确定了3家保险公司为今后2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在该期限范围内,参保的城乡居民将享受最高30万元的医疗补偿。这是继2012年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资格招标后,中心第二次组织完成该类采购工作。
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一项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重大民生项目。该项工作的开展对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及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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