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底实现进场交易
作者: 发布于:2017-06-01 11:33:04 来源: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5月27日,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山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7年重点工作》及分工表。
山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是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改革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资源配置、加快平台整合的部署要求和第五次廉政会议精神,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制度规则体系和全流程电子化为路径,加快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全面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效益。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成用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充分发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枢纽作用,深入推动各类交易数据互联共享,实现与国家、各市平台及省有关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的纵横对接。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备忘录》明确的信息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推动行业领域信息共享。深入推动省市两级平台整合建设,支持高标准建设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全国一流的交易平台,年底实现进场交易。提升市县平台交易场地设施、信息系统和服务水平,协调推进平台对接、流程管理、远程异地评标等先进模式。做好平台运行监测和用户反馈,不断优化平台功能应用。做好交易数据统计,深度发掘交易数据价值,开展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对省市两级平台上传数据工作开展评价考核,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推动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
确保各级将省政府确定的首批八大类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交易。制定我省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林权交易等纳入统一平台体系的工作方案,力争年底进场交易。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其他新兴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鼓励各地突出特色,拓展交易范围。
三、加快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度体系
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全省统一的交易规则。制定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现场监督、信用管理、系统运行考核等制度规则。在第一轮制度规则清理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各领域制度规则第二轮清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目录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作为监管依据。
四、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
建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监管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国有产权等领域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工作。整合组建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开发建设专家库管理系统,有序实现专家库规范整合和科学管理。推进电子CA互认工作,建设电子数字证书互认共享系统,扩大CA互认范围,实现“一地注册,全省通行”。
五、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
制定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交换、互认、共享等制度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联合惩戒,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存在失信行为的主体,列明法定惩戒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六、开展平台整合试点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有效促进改革的问责、容错和纠偏机制。在省级平台、部分市县开展流程管理模式试点,适时总结推广。借鉴先进省份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通过合理划转、集中行使法定监管、执法职责,解决行业监管与综合管理存在的权责难分、推诿扯皮等问题,探索综合管理与执法监管职能有效衔接的监督管理新模式。
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
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降低交易成本,释放市场活力。出台远程异地评标、场所设施和服务标准。组织开展规范交易全面巡查、重点抽查和“应进必进”专项督查。委托第三方开展平台整合成效评价。
山东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2017年重点工作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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