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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内部负面清单

山西集采严格把关采购文件编制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7-05-26 14:37: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部门采购占比越来越大,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的门槛越来越低,从而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的范围、种类、数量越来越广。”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山西采购中心”)采购一处负责人杨安定表示,大量社会代理机构为了生存,恶意竞争,带来的问题是社会代理机构迎合采购人不合理需求,规避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而集采机构是政府采购的标杆,要起到示范作用,应该从采购文件编制环节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予以把关。
 
  那么,山西采购中心是如何从采购文件编制环节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予以把关的呢?据了解,该中心首先是制定中心内部负面清单。例如,欧盟认证、国外软件认证都属于禁设条款。杨安定说,“非国家权威部门做出的认证,都不能作为采购需求当中的内容进行设置,不管是商务的还是技术的。”
 
  杨安定介绍,造成政府采购废标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采购技术参数有问题,采购人的倾向性,但也有一部分是由于采购文件编制出现问题而废标。在其他地市就出现过这样的案例,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但没有明确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是否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从而引发了供应商的质疑、投诉。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山西采购中心早在采购文件中就有明确,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为了规避如上述不必要的原因而导致废标,山西采购中心尤其重视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在采购文件编制中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采购文件编制与采购人提出的项目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这也是采购文件编制最基本的要求。
 
  二是法律上规定的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坚决不设置。
 
  三是评审时,评审条款和采购需求条款必须对应,前后一致。不能各说各话,前后“两张皮”。
 
  四是评审采分点要具体明确且量化,不可模糊不清,造成理解歧义。
 
  对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文件参数设置难的问题,山西采购中心按照采购人需求,根据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提出服务内容指引方向、方法等。如,不好描述的项目该怎么办、明确排他性条款为什么不能提等。
 
  此外,山西采购中心将采购实际当中采购人提交的个性化项目,进行分类、细化做成范本。在编制采购文件时,使用最贴近的范本,再根据项目的特点,编制贴近实际需求的采购文件。据了解,山西采购中心使用采购文件范本后,大大提高了编制采购文件的速度,采购文件也更符合实际,能更好地满足采购人的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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