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内控管理
山西集采严格项目委托办结时限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7-05-26 14:37: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确认采购项目是否在集采目录范围内、准备的委托材料是否齐全、采购单位名称处是否加盖了单位公章,这是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山西采购中心”)接受采购人项目委托时必做的初审工作。在山西采购中心主任穆恩科看来,政府采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有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因此,项目委托这一看似简单的环节,山西采购中心也尤其重视。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山西采购中心了解到,该中心通过紧抓项目委托管理,以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的合规、明确及完整性,缩短确认采购需求的时限。
据穆恩科介绍,今年5月,山西采购中心刚完成轮岗,共设置6个处室,采购一处负责采购项目受理、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和采购需求审核确定。采购人拟委托中心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一处综合岗负责首次对接,初审、受理等工作。
山西采购中心对项目委托的各个环节时限把控十分严格。针对于一般项目,采购项目提交当天,对符合要求的采购项目按照类别交业务组组长分配项目执行人,并由项目执行人进行详细审核。对于重大采购项目或技术比较复杂的采购项目,审核时间视情况可延长1-2个工作日,审核由组长和执行人共同完成。项目执行人要详细审核采购需求的主要内容。
项目执行人当日将符合编制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项目纸质材料,送交采购一处综合岗。1个工作日内采购一处综合岗在业务受理平台进行编号,打印“采购一处业务执行审批表”送交业务组长进行项目正式分配,副处长、处长阅示后分配给项目执行人进行采购文件编制。
采购文件的编制工作根据项目的不同,完成时限也不同。一般采购项目,项目执行人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而重大采购项目或技术比较复杂的采购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即可。同时,要在1个工作日内对编制完成的采购文件上线进行审核。
审核完成后,采购文件要在1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进行采购文件确认。对完成采购文件确认程序的采购项目,项目执行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信息公告上传指定媒体,并按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前一日的时间点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后,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要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项目材料移交采购二处综合岗。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要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要在执行项目的前2日。
据悉,项目委托的执行人还负责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在开标前依法提出的询问、质疑的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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