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采购中心邀请刘亚利社长“以案说法”
5月4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内部学习培训,邀请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刘亚利讲解政府采购案例。采购中心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刘亚利社长以“以案说法 规范操作”为主题,分别介绍了六种采购方式共10个案例,涉及“招标文件有漏洞,投标人承诺无异议行得通吗”“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有歧义,一定废标吗”“招投标期间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应以哪个清单为准”“邀请招标能否通过打分排名确定投标资格”“竞争性磋商采购综合评分法一定适用低价优先原则吗”等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遇到的问题。
授课结束后,刘亚利社长还与采购中心交流了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程政府采购法律适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政府采购评标工作的影响等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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