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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内部培训

国采中心组织内部学习 增强责任感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7-03-31 11:38: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这个世界,在残酷惩罚不改变的人;每个时代,都在悄悄犒赏努力学习的人。培训班开始前与大家分享两则广告词,提醒大家必须与时俱进、坚持学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内部集中培训班上,该中心主任贾庆玲的一番话获得热烈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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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3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专门安排4个半天的时间组织内部学习,这是国采中心已经坚持了八年的好做法。

 

  在内部集中培训开班讲话上,国采中心主任贾庆玲提出,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学习和实践紧密结合,必须边学习边思考,不断加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在这个岗位上感受到了更大的责任和压力,加之社会发展迅速,学习应成为国采中心所有人终身的责任。“希望大家通过学习培训和业务实践,不断加深对政府集中采购的认识,共同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责任感和自信心,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贾庆玲表示。

 

  2016年下半年以来,财政部密集出台一系列政府采购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采机构应如何理解,在具体采购活动中怎样落实到位?内部集中培训的第一课,国采中心特别邀请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副处长龚亮讲解最新制度法规。龚亮详细介绍了《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注意事项,并在提问交流环节,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回复和解释说明,培训效果大大提升。

 

  应国采中心之邀,为内部集中培训讲第二课的是国信招标集团总工程师荆贵锁。荆贵锁详细介绍了招标业务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比如“投标人不足3家”分析原因、质疑投诉“三个当日”处理原则、招标组织“十大禁令”等内容;并结合案例,分享了编制招标文件的注意事项、有关法律法规之间规定不一致的处理技巧等实务操作的经验和心得。国采中心培训人员感觉很受启发,与荆贵锁请教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做法。

 

  结合政府采购改革的新要求,强化内部处室的业务交流,规范工作流程和内控管理,国采中心还安排了综合监管处、采购一处等四个处室的相关人员进行授课,分享“政府集中采购新形势新机遇新作为”、“中德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比较研究”课题调研成果,介绍公文运转规范、最新财务制度解读,以及如何减轻心理压力、构建和谐心态。

 

  课程更丰富、形式更多样、日渐成体系,是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参与本次培训后的最大感受。“这只是简短的集中学习,四月份我们还将安排各业务处从大数据的视角,分析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特点和趋势,继续‘走出去、看同行’,设置课题研究,通过各种方式为大家提供学习业务和增强本领的机会。”国采中心主任贾庆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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