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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 上半年完成政采项目88个

作者:靳敬永 发布于:2015-07-03 15:31: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截至6月25日,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受理采购项目88个,预算资金6000余万元,其中:货物类项目46项,服务类项目32项,工程类项目10项,过百万采购项目18项。建设工程共完成了对34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登记、备案工作,涉及资金约6.7亿元;已开标项目37个,节约资金额超过875万元,节支率达4.2%;同时完成了对5家拟中标施工单位的实地考察工作。
 
  采购范围不仅涵盖自动化办公设备、环卫车辆、教学设备、医疗设备等日常货物类采购,同时对社区公共用房改造、清淤清掏等工程类项目和设计监理、物业服务、施工队伍招标、法律服务等服务类项目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先后完成和平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入围(安置被征收居民购房)招标项目;集贤街道办事处和南湖街道办事处的3个社区公共用房改造项目;和平区老旧小区窨井化粪池清掏等老城改造重点项目。
 
  今年以来,区采购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狠抓采购管理和操作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顺利完成上半年政府采购任务。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根据新出台的《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和平区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在原有目录基础上,将产权交易类、工程类等采购项目纳入采购范围。
 
  二是准入条件不断严格。为最大限度防止投标供应商良莠不齐现象的发生,区采购中心要求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对不诚实守信、弄虚作假的供应商在资质审查阶段就坚决“封杀”,防止不合格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三是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区采购中心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在利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工程招标信息)、沈阳市和平区政府网等载体公示基础上,又增加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采购信息,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增强。通过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是强化建设工程各项监管措施。对招投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强化对代理机构的考核管理,建立了代理机构违规记录,杜绝违规操作的发生,从而营造了公平、规范的招投标交易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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