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 六项措施为高质高效集采保驾护航
作者:杨云龙 发布于:2017-02-22 16:00: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新年伊始,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厉兵秣马,抓早抓实,在去年创下57.5亿元采购量全市区级第一,节支率全市第一的喜人成绩基础上,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基层治理质量年”的大部署,一开年就铆足干劲提出了六项实措施,为打造“快优高廉”政府采购质量硬标杆谋篇布局。
一是实行采购全流程限时制度,全力提速采购。2016年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平均完成时间为22.22天,比特区条例规定的25天节省了2.78天,实现了量增效率不减的目标。今年,该中心实行采购全流程限时制度,提出从采购单位申报时即起算项目时间,凡到中心的每个采购环节规定限时完成,要求每个项目都按督办项目办,超时就亮红灯,超时就追究责任。
二是实行“强采放权”措施,切实保障采购方合法合理权益,全力提质采购。从近年来政府采购情况看,随着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加强,政府供应商维权意识增强,供应商的“权责利”逐步对等,作为采购方的政府部门,反而成了“弱势”方。今年,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从采购需求环节着手,着力增强采购单位的主导地位,“放手”让采购单位充分行使采购自主权,只要不违法不违规,全力支持采购单位设定合理的采购条件,维护采购单位合法合理权益,提升令采购人更满意的采购效果。
三是用活采购方式,扩大预选采购范围,全力提效采购。今年,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强调,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能更快捷更有效的招标方式,都要充分活用。此外,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主动作为,去年底征集了全区各单位实行预选采购的需求,今年1月份就开始着手开展扩大宝安区预选采购类别范围的招标工作。招标完成后,预计宝安区将有16个类别的项目实行预选采购,各单位可直接在供应商库中按照要求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避免同类项目重复采购,大大提升宝安区政府采购的效率。
四是实行联合发力“一篮子”解决问题措施,“治”上而下采购。总结城管市政服务类招标成功经验,通过与项目主管部门形成合力,同类项目采用统一招标采购规则,联合发文,“治”上而下开展采购,改变以往“招一次沟通一次”,“招一次改一次”的方式,“一篮子”解决同类项目招标问题。
五是加大“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力度,用科技手段简化办事流程、采购手续,进一步释放政府采购效率。今年继续推进宝安区智慧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宝安区政府采购平台,包括建设政府采购数据库,将采购各方的信息数据、商品信息数据、政府部门的管理数据等,形成可供查询的数据库;改革纸质合同备案程序,开发合同备案电子化系统;着手开发物业管理服务网上竞价系统,减少人力因素对采购效率的影响。
六是恪守廉洁采购、干净采购制度,打造“快优高廉”采购硬队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中心人员坚守原则,廉洁自律,干净采购、廉洁采购。继续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1+10+1”文件,按照要求,大力推进集中打包、评定分离等措施,不断规范宝安区政府采购,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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