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将建统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采购都在这
作者: 发布于:2017-02-03 15:56:49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月31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漳州将整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的交易职能,重建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所有必须通过招投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交易的项目全部纳入新的中心进行交易和管理,并力争在今年六月底前完成整合重建工作,正式挂牌运行。
中心整合建立后,这十大类事项必须全部统一纳入新的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1 工程建设类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含房屋建筑、水利、交通、桥梁、市政、园林绿化、信息、供水、供热、供气、管道线路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3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类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采矿权、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4 国有及国有控股产权交易类项目: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处置和产权转让。
5 国家战略储备类项目:国有粮食、油料等涉及重大民生物资的采购。
6 文化、广告传媒及版权类项目: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会展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或专营性项目,包括文体(会展)活动冠名权、特许性经营场所经营权和文字、美术、摄影、音乐、影视、动漫、游戏、设计、艺术及软件等版权许可使用和转让,以及版权有关权益的交易(电视剧版权购买除外)。
7 经营性的市政公用事业及设施类项目: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及垃圾处理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权、公用设施冠名权、户外广告设置权、道路客运线路和出租汽车营运权等。
8 非经营性的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类项目:包括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的养护、公共场所保洁、大型公共设施的物业管理等。
9 市(城区)级司法机关涉诉国有资产或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资产的处置。
10 其他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行政资产衍生的开发权、经营权、使用权、冠名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其他需要政府重点监管的公共权益与服务的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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