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线部分“政采云”功能模块
作者:田峰磊 整理 发布于:2016-12-28 16:37: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根据 “政采云”平台上线计划,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2月24日,对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升级改造,上线部分“政采云”功能模块,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 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线部分“政采云”功能模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 原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代理机构以及评审专家信息整体迁移到新系统(政采云平台)。迁移结束后,各用户账号和密码不变,用户登录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分别选择新、老系统模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迁移期间,新用户注册及信息变更等操作网站暂不受理。
《通知》表示,12月26日起,网站将启用新版供应商新增用户注册及信息变更功能。各新增用户可按网站注册页面进行注册(系统将默认转到新系统中操作),已迁移到新系统的各老用户的信息更变及管理部门的入库审核都需在新系统中进行操作。
《通知》强调,2017年1月1日起,网站将启用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新增用户注册及信息变更功能。系统切换后,上述新增用户申请注册和信息变更只能在新系统中操作,在其他系统操作的均为无效,各地财政部门和集采机构将只通过新系统进行审核。
《通知》明确,系统切换后,将启用政采云客服,原网站公布的各客服途径自动失效,政采云客服联系方式包括:
(一)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371020
(二)政采云在线服务: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服务悬窗点击进入
(三)运维工单邮箱变更为:service@zcy.gov.cn
(四)微信服务号变更为:GP-Cloud
(五)原有供应商QQ群停止使用,新QQ群号为:532108083
《通知》还表示系统升级后,各用户仍可按上述方法登录后使用老系统各功能模块完成上线功能以外的其他业务操作(也即过渡阶段的新老系统并行使用)。
以下为全文——
关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线部分“政采云”功能模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政采云”平台上线计划,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2月24日,对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升级改造,上线部分“政采云”功能模块,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迁移及上线的主要内容
原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代理机构以及评审专家信息整体迁移到新系统(政采云平台)。迁移结束后,各用户账号和密码不变,用户登录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分别选择新、老系统模块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迁移期间,新用户注册及信息变更等操作网站暂不受理,请各相关当事人合理安排上述操作时间。
二、上线时间安排
(一)12月23日22:00起,关闭供应商、代理机构以及评审专家注册及信息变更入口。
(二)12月24日—25日,完成用户数据迁移及供应商、代理机构以及评审专家注册入口切换。
(三)12月26日起,网站将启用新版供应商新增用户注册及信息变更功能。各新增用户可按网站注册页面进行注册(系统将默认转到新系统中操作),已迁移到新系统的各老用户的信息更变及管理部门 的入库审核都需在新系统中进行操作。
(四)2017年1月1日起,网站将启用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新增用户注册及信息变更功能。
系统切换后,上述新增用户申请注册和信息变更只能在新系统中操作,在其他系统操作的均为无效,各地财政部门和集采机构将只通过新系统进行审核。
三、升级迁移后各新增用户注册入口
升级迁移后,各类新增注册用户可在上述功能模块启用之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入口或对应办事指南入口进行注册操作。
四、网站客服变更事项
系统切换后,将启用政采云客服,原网站公布的各客服途径自动失效,政采云客服联系方式包括:
(一)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371020
(二)政采云在线服务: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服务悬窗点击进入
(三)运维工单邮箱变更为:service@zcy.gov.cn
(四)微信服务号变更为:GP-Cloud
(五)原有供应商QQ群停止使用,新QQ群号为:532108083
五、提醒注意事项
(一)系统升级后,各级集采机构和财政部门对各用户新增注册和信息变更的入库审核、各用户对现有交易业务的处理,都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官网(http://www.zjzfcg.gov.cn/),点击“用户登录 ”按钮后,进入“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进行办理, 各用户原有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都保持不变,即实现“单点登录”。
(二)系统升级后,各用户仍可按上述方法登录后使用老系统各功能模块完成上线功能以外的其他业务操作(也即过渡阶段的新老系统并行使用)。
(三)使用新系统的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新系统,更新完善相关注册或登记信息,如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相关人员信息及手机号码认证等。如不及时更新维护的, 其在新系统的全部或部分网上采购业务将受到限制。
(四)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用户岗位分为:供货商管理岗、财务管理岗、客服岗、结算管理岗、订单管理岗、商品管理岗、机构管理岗。
代理机构用户岗位分为:采购经办岗、采购负责岗、公告查看岗、公告审核岗、部门管理岗、采购监督岗。
上述岗位由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机构管理员进行配置并授权。有关信息完善及配置授权操作详见网站各相关当事人操作指南。
因网站系统升级切换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浙江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3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