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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政府采购中心加大采购市场履约检查

作者: 发布于:2015-06-29 18:00:10 来源:南京市财政局
  3.15前夕,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检查处理的力度,从源头上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做法,一是通过采取回访用户、召开采购人座谈会、明查暗仿供应商服务质量、协助采购人现场验收等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采购人意见及建议、供应商履约状况和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等第一手资料,提高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的针对性。二是依照《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与市财政、质量监督、工商部门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共同检查、监督、处理的合力,提高检查处理违约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三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每一列案件,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违约行为的有效性和威慑性。2月中旬,采购中心接到用户投诉电话和供应商举报信,分别反映某品牌投影仪和打印机供应商违反协议供货价格和质保期限的有关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行为,采购中心会同关部门至用户所在地如皋市进行调查核实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了没收履约保证金、书面警告等处理,获得有关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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