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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PPP集采抓关键环节 重点问题重点分析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6-11-28 15:06: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PPP项目主要环节包括:签订项目委托协议、沟通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制作采购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名单公示、制作采购文件、现场考察及召开答疑会、开标评标、确定候选社会资本排名、组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预中标人公示、公告并发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签订PPP合同。
 
  “评审和评审结果确认谈判在PPP项目的采购中也非常关键。”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科长张龙介绍,对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PPP项目采购来说,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专家选定及身份核对、部分财务及法律专家不专;评审取前几名进入确认谈判比较合适;谈判工作组成员范围不够,谈判中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谈判顺序如何把握。
 
  根据要求,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和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资格预审报告或者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报告和评审报告。
 
  对于存在的问题,张龙认为,选定专家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求。最好按库外专家格式填报或对专家进行入库管理。
 
  在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方面,张龙认为,应该坚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的强制性确认谈判,即在PPP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果确认工作。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项目实施机构确定,但至少应当包括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涉及价格管理、环境保护的PPP项目,谈判工作组还应当包括价格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代表。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作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依序谈判,金融机构参与,率先达成一致者得。不得涉及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重复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重复谈判。”
 
  为了确保谈判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最好在评审结束后立即在采购机构处组织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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