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府采购中心规范质疑处理减少法律风险
作者: 发布于:2016-11-02 09:25:15 来源:财政部网站
政府采购质疑是供应商权利救济途径,质疑处理不当将会影响市政府采购形象。面对供应商对采购项目质疑,天津政府采购中心高度重视,多管齐下扎实做好质疑处理,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规范质疑处理流程。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在借鉴其他外省市先进经验基础上,制定了《中心质疑受理和处理暂行管理办法》,从质疑提出、受理及处理三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范,并以此制定《质疑处理程序文件》,进一步规范操作执行。
二是强化细节合法合规。在质疑受理环节,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质疑开具《质疑函补充通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供应商应当补充的内容。在质疑答复环节,积极和政策制定部门沟通,并咨询法律顾问,在全面理解法律要义基础上,修改投诉起算期限与上位法一致,从细处着手,确保质疑处理过程合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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