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政府采购开启“阳光”网购模式
作者:金晓玲 发布于:2016-10-10 09:39:00 来源: 辽宁日报
记者10月9日获悉,沈阳市《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出台并实施,其中,“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实行在线电商采购”这一条备受社会关注。这意味着,沈阳市政府采购将开启阳光、高效、低成本的电商网购模式。
意见明确,沈阳市政府采购的供货电商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来进行价格实时监测,对违规供应商实行通报,防范采购价格虚高;实行信用承诺制、信用评分制,公开供应商的失信信息和不良行为。为确保招投标工作阳光、公正,沈阳市还将建立统一标准、开放共享、规范透明的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包括立项申报、登记审核、公告发布、开标评标、成效公示、结果确认等政府采购或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各个环节,实现全程电子化和网上公开运行。同时,为整个采购流程建立电子档案,设定流程时限,系统自动示警、全程监控、全程留痕,监管部门实时进行监督。
此外,沈阳市还将实行政府采购的预采购制度。即政府年度预算下达后,采购人须在每年2月底前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计划委托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将按照政府采购计划提早安排、实施批量预采。这一过程中,财政部门将对重大、重点、民生等项目优先进行审核。这意味着,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原则上将在上半年完成,加之网上招标及在线采购的并行,可节省大量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及可观的人力、物力。
记者了解到,此次沈阳市对政府采购方式进行改革后,办公设备、文化用品等通用类商品可最先通过网上商城下单直采。沈阳市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在线政府采购的品种、规模和限额。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加紧推进此项工作。
在区级层面,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较快的浑南区此前已经开始尝试政府采购电商化。浑南区实行的模式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0家定点供应商;各供应商提供清单价格以当月某大型电子商场直营店为准,同品牌、同型号、同包装的产品报价应不高于网上报价水平;制定严格监管、处罚措施,供货质量、价格及服务不达标者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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