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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 三步建政采流程内控体系

作者:崔卫卫 靳敬永 发布于:2016-09-30 19:28: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近日,采购中心完成区本级政府采购工作的业务流程的梳理。
 
  据了解,采购中心为了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流程内控体系,具体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
 
  第一步,修订采购文件模板,从源头规范采购。采购中心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在学习借鉴省、市采购文件模板的基础上,对采购文件逐条梳理,清理没有法律依据的限制性条款,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条款进行删除或明确,对招标过程关键控制环节中存在漏洞或不符合实际要求的条款和表格,及时清理、完善。修订后的模板各章节进一步规范,表述更加专业、清晰。采购文件的规范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今后更加规范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为强化招投标关键环节的管理,杜绝人为因素干扰招投标活动,采购中心启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自动抽取系统,由原来的人工抽取改为电子自动抽取。这套抽取系统可以实现抽取、补抽、数据加密和语音通知功能。它的启用不仅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还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安全、简约、规范,保障参加项目评标专家的保密性,避免人工干预。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完善开标评标环节。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对开评标场所进行改造和调整,改造后的评标室独立、封闭,确保评标专家依法、独立、公正地开展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同时采购中心对评标室制度、评审过程的记录表格等进行规范调整,使开标评标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法依规操作
 
  据了解,此次梳理工作历时两个月,共分为学习、梳理、整理完善3个阶段。先后组织8次由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研讨会,对涉及的20多个招标控制环节,共80余条款进行了全覆盖式的完善、删除和调整。从政府采购业务的起点出发(项目立项-文件编制-报名审查-开标评标-合同签订-材料归档)到政府采购业务的终点,贯穿政府采购全部流程和所有关键环节。通过梳理完善,采购中心的业务工作各个环节运转更加顺畅,流程更加简约、高效,为和平区政府采购工作依法高效开展奠定强有力的基础。
 
  据透露,下一步,采购中心会以这次梳理完善为契机,建立动态维护机制,按照“主动合规”原则,明确事权划分,相互约束制衡,把内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扎扎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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