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中心举办京外单位政府集采培训班
作者:黎娴 葛胜征 发布于:2016-09-07 11:56: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京外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有哪些特点?他们最关心的话题是什么?在采购过程中有哪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昨日上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组织举办的京外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顺利开班,来自32个部门的220名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国采中心巡视员王洪波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国采中心办公室主任张爱珍主持。
国采中心巡视员王洪波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要围绕宏观调控政策,利用中央单位采购规模大、示范效应强、影响范围广的优势,在落实政策功能、助力产业发展、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要从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加强制度建设等几个方面着力,同时高度关注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强化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自身的诚信建设。”国采中心巡视员王洪波在讲话中,首先传达了6月3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明确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示范作用、科学合理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优化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审计监督促进政府采购深入健康发展四个方面的工作着力点。
针对目前某些采购人存在的应采未采、违规拆分项目等问题,王洪波还重点介绍了巡视和审计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引起采购人的注意和重视。他提出,采购从业人员应高度重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做到严办严控;合理编制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科学确定采购需求和采购方式,做到依法合规;严格遵守评审规则,做到公平公正。
京外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现场
按照年度预算和培训计划,国采中心每年均会举办三类培训班。第一类为司处级干部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廉政要求等,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和依法采购的责任意识;第二类为信息类及服务与货物类、工程类专题培训班,这类培训班针对政府集中采购的中层管理人员,重点讲授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及三类项目采购中的有关问题,目的是解决好采购需求的合法、合规、合理性,掌握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和技能;第三类为综合培训班,参与培训的人员主要是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的一线工作人员,主要培训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具体操作等基础性知识,目的是解决好把握政府采购政策、掌握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等实务。
“鉴于京外单位预算层级多,参加培训的机会少,培训需求强烈,且主要采购业务集中在协议供货和网上竞价等特点,国采中心今年进一步细化培训课程,专门安排了两期针对京外预算单位的培训班。”国采中心办公室主任张爱珍向政府采购信息网/报记者介绍道。她表示,此次培训的主要对象是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京外派驻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因此,培训内容也针对京外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做了调整,以提高京外单位一线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具体操作水平。
京外单位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现场
记者从培训现场了解到,本次培训班是第一期京外班,在连续三天的培训中,国采中心将着重介绍政府集中采购基本政策、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采购、信息类单独委托项目采购、汽车采购及车辆租赁相关业务、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以及货物和服务类项目评审组织实施情况介绍等内容,课程针对性强,涵盖了京外单位的所有采购业务,并梳理了政府采购新政策、新要求,对京外单位的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此外,为掌握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培训班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国采中心想了不少办法,比如专门设置了培训测试的环节,预留了半天的分组答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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