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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

作者: 发布于:2016-08-25 09:02:11 来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在组织区属某单位预算570多万元的康复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接到供应商质疑后,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多方查证,向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江西某贸易公司开出4.59万元罚单。

 
  日前,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在组织区属某单位预算570多万元的康复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接到供应商质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江西某贸易公司所投多功能牵引床,未如实陈述产品功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经过向被质疑中标公司及其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所在地省、市药监局多方查证,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初步查明,江西某贸易公司在该项目投标中未如实陈述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存在篡改产品型号、规格和适用范围的行为。
 
  该中心及时致函区财政部门反映,最终,江西某贸易公司因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投标资料,被处以一年内禁止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4.59万元的处罚。
 
  有统计显示,近年来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的供应商质疑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13年29宗、2014年35宗、2015年59宗。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供应商质疑数量上升侧面反映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供应商法制意识的增强。
 
  “大部分供应商的质疑函更多强调"客观事实",并且援引法条,进行适用判断,表述比较清晰,对政府采购中心处理质疑的合法性、程序性、合理性和公平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近年来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逐步建立起公正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机制,在提高质疑处理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2012年以来,该中心根据新出台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先后两次修订完善《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并通过“龙岗政府在线”、“龙岗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布。
 
  同时,为确保供应商质疑救济权利的最大化,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了供应商质疑渠道,公平公正地处理供应商的每一个质疑事项和诉求,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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