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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五举措”推进依法规范采购

作者:胡云娥 发布于:2015-06-15 17:01: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依法采购、规范操作是政府采购中心的生命线,为筑牢这条生命线,湖北省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五举措”紧抓规范不松懈。
 
  一是加强内控管理规范化。实行项目负责制和AB角制,标书制作实行互审制,减少人为差错,增进互相监督。强化标前论证,对预算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进行论证,及时发现采购人在设置技术参数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实施事先防范。
 
  二是加强开评标现场行为规范。制定《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开评标现场行为规范》,要求中心人员严格做到“三不越”:即不越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评标现场)、不越权(评标现场一切权利交给评委)、不越格(不得发表任何倾向性解释和言论)。同时,对评审专家、项目监管人的职责作出细化规定,确保开评标公正规范。充分运用电子信息化手段,实现开评标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视频直播,强化监管部门、供应商和大众的监督。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文本规范。在推行《黄石市市级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的同时,讨论制定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询价文件范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修订完善《评标报告》、《谈判报告》、《询价报告》、《供应商质疑受理回执》等一系列文本表格,规范各种文件和往来信函,做到所有文本于法有据,规范实用。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抓住时间节点及时公开采购信息,采购文件变更和中标(成交)结果及时公告不拖延;把握内容要点依法将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标准、评标方法、中标(成交)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等采购前、中、后的信息,毫无保留地网上“曝晒”。
 
  五是加强处理质疑的程序规范。处理供应商质疑,严格站在公正立场,决不允许打压质疑或者中间调解。探索采购人回复、专家回复、质疑回复的方式方法,有效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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