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州级政府采购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
作者:冉运芳 冉晨翔 发布于:2016-07-05 15:43:40 来源:恩施日报
恩施州州级政府采购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
6月30日上午11点,在恩施州州级政府采购电商平台,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经过现场选购、下单等程序后,成功购买价值150元的80克凭证打印纸一份,采购平台首单交易成功。这标志着恩施州州级政府采购电商平台正式运行。这是我州政府采购工作提速提效的一项创新之举。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1月5日,《新闻时评》刊发的“政府采购‘电化’,还会有天价采购吗”报道介绍的深圳做法引起州委书记王海涛的共鸣,他对此作出重要批示。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下,由州财政局牵头,与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共同努力,经6个月的认真考察、广泛调研、精心筹备,政府采购电商平台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
从宏观角度看,这是依法治州理念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自然延伸;从微观角度看,是政府采购操作公开透明的不断深化。
顺势而为,政府采购电商化初起步
政府采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但必须花的明白,追求的是物有所值。
由于传统的政府采购公开程度有限,最终采购价格无论如何,很难避免公众质疑。
对此,我州选择进一步改革创新,巧借互联网提升公信力。
政府采购电商化是州委、州政府适应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全力推进信息公开、提高效能、促进廉政、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州政务改革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趋势。
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迅速行动。
“推行由实体商店供货到实行电商采购,现阶段,此项工作我州走在全省前列。政府采购电商化是一种趋势,很好地契合了‘互联网+’的潮流。”州财政局局长黄敏说。
为稳妥推进,3月14日,我州6名人员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考察。在考察和调研的基础上,我州没有照搬照抄,而是结合实际确定路径:与深圳市相比,我州在经济发展水平、区域位置优势、采购需求规模、电商成熟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差距,因此,我州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思路,在州本级率先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在全州范围内逐步推开。
首要工作是搭建平台。鉴于恩施州目前政府采购规模不大,由京东专门打造专属电商平台和开发独立的“网上商城”系统的可能性不大,只能暂聘请州内实力雄厚的软件开发公司在借鉴“网上商城”的基础上,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有交易平台上,搭建恩施州州级政府采购电商平台,设立网上商城。
为做好入围电商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产品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电商平台在6月下旬正式运行,5月25日,全州电商采购实务操作培训举行,32家入围电商的法人代表和具体经办人员共6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对7个注意事项详细解读,对电商采购实务现场演示,对入围电商疑问现场解答。
5月27日,州财政局又举办了州直单位电商采购实务操作培训,州直135家一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经办人员150余人参加了培训。这是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具体行动,是积极稳步有序推进电商采购的基础环节。
6月30日,政府采购正式进入“互联网+”时代。目前,纳入电商采购目录的有计算机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和办公用纸4个品目,打印机、传真机,档案柜、办公家具及专用家具,照相机、摄像机,打印纸、复印纸8个类别,共1000余种商品。入围供应商有32家。
“传统采购透明程度与电商化比价交易没法比,所以政府采购电商化将是一个方向。”业内人士表示。
阳光透明,政府采购电商化赢好评
6月30日,记者登录恩施州州级政府采购电商平台看到,商品分类、后台管理、商家管理一目了然。
“目前,由于电商之间、客户之间均可直接在网上对比价格与服务,公开透明,采购单位可轻松地货比三家,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办公商品。目前,为了适应电商采购,我们安排了专门的客服和后期配送人员。”恩施州聪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陈贺勇告诉记者。
他说:“政府采购电商化是现代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的创新应用,这是一种趋势,也迎合了网购新的消费习惯,作为供货商将更加注重采购后续服务。”
采购办工作人员介绍:“实行政府采购电商化不仅品种繁多、方便快捷,而且透明度高,对于节约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个单位可货比三家,应积极试行推广。”
业内人士认为,政府采购电商化,每一个环节都在网上留下“痕迹”,真正实现“全流程监督”和“阳光化”。电商化将繁琐的采购工作简单化,从而将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
政府采购“晒网”,本质上是下放监督权。如此决心大、成本低、效果好的做法,能有效监督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从而为阳光采购提供保障。
“政采电商化的好处是公开,消费过程、消费内容和消费价格老百姓一眼就可以看到,有助于公众参与监督。”很多人不禁为这种做法点赞。
为何“由无到有、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的原则才符合实际?
在电商范围上,目前暂只能把州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纳入电商范围。从近几年的协议供货看,州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能保证供货、配送和售后一条龙服务,能够满足采购需要。
在品目选择上,暂只能选择部分通用的办公用品,通用办公用品货源充足,品种多,选择余地大,能够形成竞争。
在采购金额上,只能将单次或年汇总金额控制在10万元以下,目前在州直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中,还没有电商,也从未实行过电商采购,而采购金额又是政府采购中十分敏感和关注的重要因素,因此,在起步推行时,暂只将单次或年汇总金额控制在10万元以下。
在采购单位上,将州直所有预算单位都纳入采购人范围,可让采购人尽早熟悉了解电商采购运行模式,为电商采购推广奠定基础,同时,可以形成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
上线后,我州将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逐步扩大电商采购品目和增加电商家数,继续全力推进电商采购工作,同时,与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电商采购活动的监管,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电商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不断规范电商采购行为。
随着采购与网络亲密接触,我州正一步步走向阳光采购的效率效益并举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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