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提出政采简化监管方案 27种品目取消网上竞价
作者:郭雅莹 发布于:2016-06-23 15:40:13 来源:泉州晚报
泉州提出政采简化监管方案 27种品目取消网上竞价
为推进“简政放权、管放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日前,市财政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提出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强化监管方案,从采购计划管理、预算执行、备案管理、信息公告、采购方式等环节入手,亮出一系列新举措。
流标一次即可变更采购方式
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招标流程进行了简化,以期缩短采购周期,节约采购成本。
一是首次招标废(流)标后重新组织采购的,未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再组织预公告及专家评审。二是将流标两次才能变更采购方式,调整为流标一次即可变更采购方式。三是采购文件经评审专家认定无排他性、倾向性条款,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只要合格供应商满足2家以上即可。四是涉及重大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采购信息,预公告未收到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或建议,允许先公告后备案。
提高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
方案将原来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20万元、30万元及以上分别提高到30万元、50万元及以上,将分散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限额标准由原来50万元、30万元、10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80万元、50万元、2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下由单位自行采购,通过“放”突出“管”的重点。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前,须报预算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8种品目纳入批量集中采购
由于制造商普遍通过备案制控制市场价格,不同品牌产品性价比没有可比性,单凭低价选择中标供应商的网上竞价已没有实质意义。泉州市将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8种品目纳入批量集中采购,取消技术参数复杂、规格不易统一、归集难度大的27种品目网上竞价(详见下表)。
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取消一部分品目的网商竞价,一方面,避免频次繁多零碎重复的网上竞价占用大量行政资源,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节约率,降低行政成本。另一方面,通过批量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应,增强投标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据了解,批量集采继续使用泉州市全国首创“虚拟量配置权重分配法”评标办法,化“实”为“虚”,公开招标。
批量集中采购的8种品目
取消网上竞价的27种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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