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
作者:罗道胜 发布于:2016-06-22 10:56:55 来源:中国教育装备网
宁都: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江西省宁都县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诚信管理。
宁都县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并试行诚信等级管理制度。着重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诚信行为进行管理,考核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诚信,是否按照招投标文件及规定时间签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等。据了解,该县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列出了14条不诚信行为:如供应商有不诚信行为,采购人要及时反馈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诚信情况记录表》,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该表以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收到书面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以及不诚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宁都政务网和宁都招标投标网一并予以通报。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不诚信的供应商。对不诚信行为,记入不诚信行为档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存在不诚信行为一项或一次的,暂停其四个月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资格。一年内存在不诚信行为超过三项或三次的,取消其下一年度参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投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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