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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多举措营造政府采购诚信环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6-06-08 12:02:46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

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多举措营造政府采购诚信环境

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多举措营造政府采购诚信环境

   诚实守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永恒要素,是维系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准则。区委书记黄敏提出,今年要着重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宝安的诚信大数据库,将违法行为、失信行为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并向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公开,让不守法、不诚信的单位和个人付出应有代价,让诚信守法蔚然成风。

 
  不诚信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失信承担的风险与获取的利益不成正比,对于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失信成本过低。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断完善诚信和质量管理,通过诚信体系的制度建立、招标文件门槛设置、合同备案、履约跟踪、建立供应商黑名单等多种手段,加大了供应商失信行为的风险承担,督促采购单位行使履约监管的主体责任,有效敦促供应商诚信履约,让采购结果得到更好的执行。
 
  健全制度 设政府采购诚信门槛
 
  为了教育引导各供应商企业增强自身的诚信守法意识,区政府采购中心广泛开展供应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培训,在政府采购中切实做到“规范投标,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营造风清气正、诚信采购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诚信机制的制度体系,建立并完善对供应商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积极引导供应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制度。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只有“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招投标,有效限制了一批失信单位和个人进入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区政府采购中心还通过在招标文件中增加投标人诚信责任及惩戒机制等相关条款的设置,对供应商随意报价、随意弃标、不按合同供货等违约、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界定。
 
  建“黑名单” 对企业实行奖优罚劣
 
  对于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企业,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使其为不诚信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将违法违规的企业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在政府采购网及媒体公开曝光。相反地,为了提倡和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在一些服务类项目的采购中,会对讲诚信、守承诺、重服务、保质量以及一定年限内无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给予适当比例的加分。
 
  深圳市某贸易公司于2015年在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网上竞价项目中取得中标资格。但在复核环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发现该公司所投产品型号不完全符合招标要求,并提供了虚假资料。最终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处理,并限期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的任何采购活动,同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跟踪考核 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
 
  2013年9月,区采购中心与区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履约监管和验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采购项目的结果管理明确了职责划分。2014年始,区采购中心探索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技术支持,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抽检工作,抽检范围覆盖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截至目前,共开展了50个采购项目的履约抽检。对现场抽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管理,对整改不到位或严重违约的供应商进行通报或列入供应商黑名单。通过该项工作,有效制约中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降低服务标准和质量等不诚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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