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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各环节所需材料 力避因材料不齐影响采购进度

作者:刘诗扬 发布于:2016-05-25 15:44: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张君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张君

   “公开招标的11个办理流程为:入场登记及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备案、资格预审专家的抽取、投标人投标资格登记、招标文件备案、评标专家的抽取、开标和评标、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招标书面情况报告、合同备案。”在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上,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交易中心”)张君向学员介绍。张君讲解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流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流程、电子化招标交易平台。


  明确每个环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据张君介绍,入场登记需要提供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的批复文件、项目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意见书、项目未开工承诺书等。“通常项目发改委会有批示,一些特殊的项目,可能没有发改委的项目批复,应提供本单位的会议纪要,说明资金来源、预计投资额、施工地点、建筑面积拟采用的招标方式等内容。最基本的是要说明资金的来源,项目的概况等基本情况。”张君说,原来必须有项目规划许可证才可以进场招标,但是为了提高招标的效率,缩短招标的时间,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有规划意见书或有规划条件,我们就允许进场招标。但在开标的时候必须有规划许可证。
 
  投标人投标资格登记受理材料包括:《投标人投标资格登记表》、《资格预审评审情况书面报告表》、投标候选人排序表、资格预审评审报告、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张君进一步明确,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包括: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签到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收记录表、资格预审评审专家名单、评审专家声明书以及关于资格预审评审的其它有关资料等;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包括:评审记录表、汇总表、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
 
  据张君介绍,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抽取需提供的拟派代表的合同,合同期应为一年以上,社保证明为近半年内开具;对于部分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的招标人,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确实没有签订劳动人事合同和(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交招标人(或其劳动人事部门)关于本单位与工作人员没有签订劳动人事合同和(或)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加盖招标人(或其劳动人事部门)和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印章的证明拟派代表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书面材料。
 
  施工单位变更项目经理必须经甲方同意
 
  “投标人投标资格登记的目的是经过资格预审之后确定合格的投标人,确定经过资格预审评审的项目经理的人选,在这里存在一个项目经理的状态问题”。张君介绍说,系统中项目经理存在两种状态,一个是“在施”一个是“在投”。如果状态为“在施”,说明该项目经理有项目在身,这个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就不能够再接别的工程,此环节该项目经理是不可用的。如果状态为“在投”,表明该项目经理同时投了多个标,此环节该项目经理是可用的。“但是哪个项目先中标就会以该项目锁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人选确定了之后也是可以变更的,如果施工单位提出变更项目经理,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
 
  一次性备好材料 以免耽搁采购进程
 
  “合同备案本身工作并不复杂,但是合同备案前需要完成的工作均需完成。”张君说,合同备案前所需办理事项包括,交付印花税与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二层大厅咨询台办理保函事项;办理《园林绿化招标预登记表》。 “采购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合同备案:《合同备案签订表》一式三份;合同正副文本;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已备案的施工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园林绿化招标预登记表》;履约保证担保和支付保证担保保函。”张君指出,一些采购单位备案需要的材料很多,一些采购单位很容易遗漏。“一次性准备好,以免因反复提交延误整体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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