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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四个强化”监督政府采购

作者:赵江洪 李啟灵 朱育琼 发布于:2016-05-17 11:03:00 来源:泸西县财政局

泸西县“四个强化”监督政府采购

泸西县“四个强化”监督政府采购

   今年,泸西县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进“四个强化”,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

 
  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泸西县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入手,坚持“应编则编,应采尽采”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把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行为都纳入管理范围,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和采购资金的安全性。
 
  强化集中采购和代理机构的责任意识。泸西县集中采购和代理机构在整个评标活动中,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将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一并存档。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中心免费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评审过程录音录像的拷贝服务。
 
  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泸西县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进行全程监督。评标专家与监督人员分离,监督人员通过视频对整个开标活动实行全程监督,并对整个开标活动刻录光盘进行保存,以备核查,全面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强化政府采购舆论监督。泸西县在完善政府采购内部运行机制同时,重点加强对需求审核、评标环节以及后期执行环节的管理,推进采购文件、采购程序、采购行为的标准化,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在指定媒体上向社会公示采购信息、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内容,充分运用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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