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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公布

作者:尚原野 发布于:2016-05-12 10:49:54 来源:阜阳日报

   近日,我市出台《阜阳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决定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公布了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今后,凡是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像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都要纳入阜阳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

 
  据了解,进一步整合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市平台为基础,建立市县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制。凡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应当进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10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及产权交易项目,应当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同时,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团体组织的资产出租出售等,行政执法部门罚没物资处置(鲜活商品除外),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执行资产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共资源交易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
 
  按照有关要求,凡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未进场交易的,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资金拨付、产权过户和使用等手续,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监察机关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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