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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定期报送制度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6-05-06 11:53:43 来源:绵阳市政务服务网

   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协调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近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定期报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

 
  定期报送制度采取每月一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每个月最后1个工作日前向市公共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重大工作情况,也可随时报送。同时,规定每年12月份,除要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外,还要一并报送全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总结。
 
  定期报送制度的内容既包括市县(市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也包括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情况、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情况、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情况、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情况、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情况、电子交易系统建设运行情况、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和《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创新做法、成效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另外,定期报送制度来还根据当前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明确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作为报送的重点,要求各县(市区)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要如实报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6〕14号)安排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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