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三减两向重落实 九成订单赋中小微企业
作者:高刚 发布于:2016-04-27 13:50:02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定海:三减两向重落实 九成订单赋中小微企业
一季度,定海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达5967万元,同比增长超过30%,其中超过5600万元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型企业,占合同总量的90%以上,极大地扶持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定海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政府采购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多管齐下,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为原则,制定各种政府采购政策,大力推动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
一是“三减”刚性降成本。取消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工本费,要求其他采购组织机构(包括中介代理机构)减半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对诚信指数高的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等直接减免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鼓励其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
二是“两向”有效促参与。严格落实省级相关规定,对于通用性强、标准或规格较为统一且中小微企业能够生产提供的300万元以下项目,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对于5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倾向中小微企业,有效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政策重扶持。深入贯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浙江制造”产品,在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中,不断提高“浙江制造”产品应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
通过各种鼓励和扶持政策,极大地激发了我区中小微企业的活力和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积极性,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获得政府采购订单的能力显著增长。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返回列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