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湖北十堰采购中心:借协调之力 促政采发展

作者:肖卫国 发布于:2016-04-25 14:35:29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堰采购中心
湖北十堰市(资料图)

  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肩负着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市直各单位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重任。工作中,抓好自身建设如同指挥乐队,处理好与政府采购当事人各方的关系如同弹钢琴,只有协调,才能演奏出和声悦耳的乐章;只有协调,才能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补短扬长、高效保障。工作中,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借协调之力,促2016年政府采购业务蓬勃健康发展。


  一、协调与采购办的关系,强化工作合力。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与政府采购中心,尤如市场的两只手,监管一手握剑,用来衡量法;执行一手提天平,用来维护法。剑如果不带着天平,就没有度量,就是个无序市场;天平如果不带着剑,就意味着软弱无力,无人听从、无人执行。一是审批过程的协调。有些时候,采购人运用什么采购方式,采购办请我们拿意见。其实,用什么样的采购方式,应该由监管部门拿出意见,拿有拿的依据,不拿有不拿的想法,不拿而让采购中心拿审批意见,我们就要做好协调协商工作,谁的碗谁端,谁的饭就谁吃。二是采购方式变更的协调。法律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6种,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但采购办审批的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下去怎么办?这需要对采购方式进行变更,方式变更后,本地因专家受限要到异地开标怎么办?异地开标采购办不去相关人员,专家怎么抽?用了专家采购办如何确认抽取结果等,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否则会出现异地开标二次甚至多次的现象。如市港航局200多万元的项目。三是违纪违规处理的协调。一方面,我们利用录音、录像和屏蔽设备,全方位监控开标评标过程,纪检人员、采购人、投标人等通过视频全程监督,项目运行公开透明。同时,对供应商串标违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中标后不及时签订合同和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形,及时与采购办进行沟通,真正做到让守法经营者得实惠,让违法违纪者受惩处。


  二、协调中心内部的关系,优化业务流程。年初,采购办减少审批环节后,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流程也做出相应调整,公开招标报名不足三家的发布延期公告,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发布废标公告进行二次招标,采购环节有所增加,但整个采购流程得到了优化。同时,中心通过会议探讨研究、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制度建设等工作强化内控制度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实施条例要求收退保证金,合同管理科完善履约验收环节,重点项目组织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联合验收,中心各科室形成有机的整体,实现了以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以责任优化促作风转变、以流程规范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如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项目的采购,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协调与采购人的关系,明确采购需求。今年以来,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注重向采购人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让其了解国家的采购政策,提升依法采购的意识。在此基础上,以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为抓手,完善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其行为、明确其需求。在编制采购需求时,不设立限制性资格条件,不设立带有倾向性技术参数,不添加不合理商务条款、评分标准。项目成交后,不擅自增加合同内容和服务条款,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合同,做到应采尽采不多采不超额采购。


  四、协调好与专家的关系,确保评审质量。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专业部门,评审前就招标文件的具体条款与评审专家沟通协调,包括无效标的认定以及评分标准的设置,尤其是评分标准的设置,注重与评审专家一道进行探讨,提高评分标准设置的科学性,组织专家定评分细则时,不凭空想象而是紧扣标书内容,杜绝歧视性模糊性的内容,做到了设置评分因素的“必须”,即不设置可有可无的分,如果不设置相应的分值,会对项目的实施和货物的质量带来不良影响。评审时对专家强调评审纪律,不发表倾向性言论,不将评标相关材料带离现场,不将评标保密事项对外透露等。评审后如供应商提出质疑,及时组织专家对供应商所质疑的问题进行沟通互动,依法依规给出合理的答复。


  五、协调与供应商的关系,提高服务标准。协调供应商开标前的答疑会,征求双方对采购需求的意见,力求达到双方、多方均满意。根据项目大小和供采方的具体情况,组织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让供应商更直观的了解采购人要求,便于供应商做好投标文件及相关准备,实现为采购人、为市直单位服好务的目的。督促供应商与采购人及时签定合同,条文规定30天内签订成交通知书都是有效的,有的采购人时间要求紧但采购金额小利润薄,而供应商早一天晚一天却不急,本着服务的宗旨,我们督促供应商尽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通常情况下第一天开标,第二天发成交通知书,第三天要求他们签订合同并按合同履约,如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组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设备不到位办不了公,服务不了人民群众,影响扶贫工作的进展。我们做好供应商协调工作的基础上,让设施设备第一时间到了位,为十堰的扶贫攻坚工作尽了政府采购人的绵薄之力。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