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集采机构采购规模数据大盘点
作者:综合整理 发布于:2015-04-10 17:13: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206.70亿元
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年共完成委托采购项目756个,比去年增长50.3%,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33.84万次,网上竞价2.79万次,采购金额206.70亿元,共节约资金41.27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6.64%。
针对货物、服务采购政策新、品目多、范围广、要求高的特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积极采取有救措施提升采购质量和履约水平,保证了服务品质。一是积极拓展业务范围。组织完成中国红十字总会失能老人养老服务、中国文联纪录片拍摄招标等政策效应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服务项目,拓展了采购领域。二是不断提升服务品质。落实空调批量集中采购规定,完善招标文件和履约机制,4期批量集中采购顺利开展。在新一期定点采购中采取二次竞价、补充招标等措施,提升了物业、印刷等服务采购质量。优质高效完成了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系列援外项目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4年彩票公益金人道救助救灾物资采购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履约管理。优化汽车定点维修末位公示和末位淘汰机制,暗访中标供应商实体店,在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中引入人类工效学检测,要求不达标产品供应商退货整改,以有效措施提升履约管理水平。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70.6亿元
2014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再次实现采购规模大幅增长,接受采购预算金额首次突破80亿元。截至11月30日,采购中心的采购预算超过85亿元,合同金额70.6亿元,节支率达17%。采购质量也明显提高,共收到书面质疑53份,正式受理37份,其中有效质疑4起,无有效投诉。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533次,平均每个工作日2.8次。其中,公开招标326次,占总采购金额的61%,基本实现以公开招标为主的采购方式。
采购中心2014年的工作亮点主要以下有三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采购工作。年初,江苏省财政厅制定了39项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项目,由采购中心负责采购的项目均于年底之前顺利完成。江苏省民政厅的社会公益创投项目、省红十字会的公益性应急救护百万培训等60%的项目在采购中心历史上均属首例。
二是稳步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计算机、打印机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在采购中心已顺利推行三年,2014年采购批次达8次,采购金额达5515.9万元,节约资金1379.3万元,节支率为25%。由于采购工作认真细致,保障措施扎实有效,采购人也由不接受、不理解逐步转变为对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认可。
三是积极探索PPP项目招标工作。PPP项目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内容杂,招标方案难以确定,采购中心与江苏省财政厅金融处积极配合,广泛调研,与潜在投标人及业内专家进行交流座谈,积极研讨招标方案,在成功实施了首个咨询类项目的第一轮采购工作后,江苏省的PPP项目招标工作受到了全国业内同行的一致认可。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55.45亿元
2014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373个(不含协议采购),采购预算60.34亿元,采购金额55.45亿元。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和牵头组建省政府采购协会工作中实现了新突破。
2014年,在人员没有增加的前提下,项目数比2013年增加了40.68%情况下,采购中心仍高效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工作。
采购中心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全年完成服务类项目采购占总规模的48.72%。
有些项目制定需求标准,前期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采购中心在内部成立跨部门项目专业小组,设置公平择优的评分办法,吸引了众多供应商踊跃参与,增强采购竞争性。
以管理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采购中心一方面重新梳理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推行三种岗位人员责任制,确保人人有指标,个个有责任,事事有落实、有监督。
采购中心始终坚持质量是采购中心的生命线之一,2014年全年没有发生有效投诉,采购失败率连续3年大幅下降,2014年创历史最低。
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54.89亿元
2014年,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采购规模54.89亿元,节约资金5.31亿元,节支率为9.67%,并保持着零效投诉的良好记录。
2014年,采购中心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了《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规程》,并对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文件通用范本进行了细化完善,认真做好采购文件专家论证、采购文件分级审核等制度。二是完善了开标评标管理办法,加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和评价,明确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推行第一中标候选人复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专家和评审活动的组织管理。三是严格了工作规则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完善了项目负责制、首问负责制、AB角制、限时办结制、岗位交流制和回避制,并在投标地点设置了桌牌,为广大供应商按时投标提供便利,有效预防廉政风险。四是不断完善供应商网上资格登记管理系统,明确供应商资格登记条件、程序和承担的义务,进一步强化对供应商的履约管理。
2014年,采购中心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认真执行"预采购"和采购直通车制度,创新采购形式,重点抓好重大民生、服务定点等工作。一是做好重大民生项目采购工作。采购中心先后完成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农家书屋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采购任务,确保了国家和省惠民政策的落实。二是不断扩大定点采购范围。完成省直机关律师事务所、家具定点、印刷定点、小额工程定点等多个定点采购及消防装备入围招标工作;有效推动了国家关于向社会购买服务政策的落实,拓宽了集中采购范围。三是积极开展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去年完成的全省计算机集中批量采购任务,通过归集批量实现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采购最终平均成交价格交低于市场价15%,累计采购总台数达到2万余台,采购预算累计达到9000余万元。四是建立协议供货监管机制。实行中标产品再竞价和价格监测,定期对采购数据和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加强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管。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47.75亿元
2014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以推进对外依法业务操作公开、对内规范管理考核公开为抓手,突出职能基础建设、业务"四化"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采购中心全面完成财政下达的年度采购任务,共计受理40169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8.28亿元。截至2014年11月底,共完成采购项目39868个,预算金额53.08亿元,合同金额47.75亿元,节约资金5.33亿元,节支率10.04%。在全部采购活动中未发生有效质疑和有效投诉。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采购中心创新体制保障,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三段式控制;制定实施《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流程及行为规范》等制度,对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功能化建设。采购中心贯彻各项采购政策,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助力重大政务和民生保障,共完成公共民生类项目80个,合同金额15.15亿元,占总金额的31.7%;完成服务类采购合同10948个,采购金额22.1亿元,占总金额的46.25%。
三是加强电子化建设。2014年,电子化采购已成为常态,采购中心全年组织的所有采购项目中,半电子化采购和全电子化采购的比例达95%以上。
四是加强公开化建设。除依法应当保密外的其他采购信息尽可能对外公开,做到合法公开高标准,打造真正"阳光采购"。
展望2015年,采购中心决定按照"新形象、新功能、新作风"工作要求,"法治化、职业化、效能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年度业务管理的"执行率、规范率、满意率"。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42.54亿元
2014年,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项目1502个,完成采购预算47.96亿元(不含采购规模达71亿元的"省高新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项目),采购合同金额42.5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42亿元,节支率为11.30%。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成效表现在:
一是集中采购规模稳步增长。完成项目数比去年增加347个,同比增长30.04%。按可比口径统计,采购预算比去年增加3.55亿元,同比增长7.99%;合同金额增加2.51亿元,同比增长6.27%。
二是采购范围不断拓展。服务类采购品目呈多样化发展,项目数量和规模同比增幅明显,共办理服务类项目449个,采购规模8.48亿元,服务类项目数量比去年增加269个,是去年的2.5倍。其中,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服务、物业、安保、专业设备维保、项目评估评价、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专业服务项目明显增多,同时向新型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拓展。
三是民生采购效益明显。坚持科学规范,较好地完成安徽省政府交办的"省高新投公开招募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和"高校空调采购"等社会影响广泛、政治意义重大的项目,拓展了政府采购的内涵和外延;坚持公开透明,精心组织实施小麦良种、农村住房保险、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等多个民生项目,累计采购规模23.6亿元,占总采购规模近五成。
四是批量集中采购成效初显。较好地完成了两期省直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共采购台式计算机7112台、激光打印机1439台,节约资金590余万元,平均节支率为19.35%,发挥了批量集采的规模效应,节约了财政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41.89亿元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以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效益,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采购规模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截止到11月底,采购中心共组织完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4.16亿元,中标(成交)金额41.89亿元,节约资金累计2.27亿元,节支率为5.85%(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不计入预算金额计算预算节支率)。货物类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37亿元,占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含单一采购和协议供货)的61.75%;工程类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30亿元,占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含单一采购和协议供货)的0.14%;服务类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25亿元,占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含单一采购和协议供货)的38.11%。
截至11月底,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项目975个,比去年同期增加109个,增长了12.58%。其中公开招标398个,竞争性谈判327个,询价1个,单一来源采购249个。所占比例分别为40.82%、33.54%、0.1%、25.54%。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41.30亿元
2014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完成项目数为2042个,比上年同期增长40.9%,预算金额44.5844亿元,实际金额41.2985亿元,节约资金3.2859亿元,节支率为7.4%。从采购总量上看,采购中心完成的预算金额占市本级的七成以上,发挥了政府采购主力军作用。
采购中心上下齐心协力,在信息化系统建设、政府采购形式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着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编印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编》,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流程管理,完善标书模板和操作规程,促进了长效机制的形成。二是重点推进批量采购、商场供货和竞价采购、预选采购新形式探索、公开招标项目推广评定分离等采购形式创新。三是拓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举办政府采购开放日活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更加阳光透明。四是通过进一步加强合同备案和履约评价抽检、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形式和对供应商处罚权限的管理等,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25.92亿元
2014年,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988个,完成采购预算30.24亿元,采购额是25.9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4.32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4%。从采购方式来看,公开招标430个,竞争性谈判287个,其他方式采购271个。从采购额度来看,执行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共46个,300至1000万元的项目98个,300万元以下的项目844个。2014年采购项目比上年增加77个,预算金额增加5.7亿元。
全年电子化手段进一步得到应用,全年在线标书编制项目达到100%,电子辅助评标项目总数占项目总数的56%以上。
在政策性功能落实方面,采购中心从保护民族产业、促进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和照顾落后地区、积极贯彻劳动保障制度以及坚持物有所值原则、坚决抵制价高物贵等方面加大落实力度,特别是在政府采购项目的标书编制、开标过程中,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小企业产品优惠政策、两型标志产品清单等政府采购政策。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24.70亿元
2014年,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和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省本级政府采购(沈阳)交易平台运转顺畅,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全年受理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560个,项目预算29.4亿元。全年组织实施操作完成采购项目488个,项目预算26.9亿元,实际支出24.7亿元,节约资金2.2亿元,节支率为8.2%。其中公开招标成交金额16.1亿元,占总成交金额的65.2%;谈判和询价成交金额3.7亿元,占总成交金额的15%;单一来源采购成交金额4.9亿元,占总成交金额的19.8%。组织履约验收项目351个,金额19.4亿元。
全年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疗机构采购金额212.3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非基本药物204.2亿元,比上年增长3.9%;基本药物8.1亿元,比上年增长23.8%。参加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1711家,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30家,县级及县以上医疗机构381家。
全年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金额2.4亿元,参与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50个。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24亿元
2014年,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完成采购任务27亿元(含重复采购项目预算、2014年新项目预算、上年结转项目预算、网上竞价和直购),采购金额24亿元,节约资金3.01亿元,节支率为14.6%。采购业务工作经财政监管部门考核为优秀,1个项目获全国政府采购精品项目奖。
在去年的工作中,采购中心主动作为,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科学编制采购文件,转变服务理念,为省级各单位服好务。
坚持开展上门服务,提出了主动上门服务的目的,制定了上门服务的标准,细化了上门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规范了上门服务的程序,明确了各业务部门的责任,对采购单位坚持做政策法规宣传到位、服务保障先期到位、疑难解惑及时到位、程序规范监控到位,采购效果跟踪到位。采购中心先后到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等单位上门服务,实现了被动式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2014代理单位采购业务活动无投诉、诉讼等,得到了采购单位的高度评价,在财政监管部门举行的采购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达99.8%。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21.93亿元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共接受各类政府采购项目1031项,完成885项,创历年年度完成采购项目数之最。其中,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412项,月均完成34.3项,12月创下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单月组织开评标活动110次的最高纪录;组织实施5万元以上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和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476项。
全年接受采购预算总额为24.37亿元,实际金额21.93亿元(包括上年结转2.67亿元),实际签约20.25亿元,较上年减少近10亿元,节约资金1.68亿元,平均节支率为7.67%。
在完成采购预算总额中,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20.05亿元,占采购总额的88.13%;其中货物类采购16.22亿元,占分段项目总额的80.91%;服务类采购2.92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13.57%;工程类采购0.91亿元,占分段采购总额4.5%。
2014年共受理5万元以上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和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564项,完成476项,完成预算1.89亿元,占完成采购预算总额的8.60%。其中,接受办公自动化等设备协议供货项目537项,完成467项,完成预算1.83亿元,实际签约1.81亿元,节约资金272.01万元,平均节支率为1.49%。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19.10亿元
2014年,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共组织完成采购计划1928个,比上年增加443个;完成采购预算20.3亿元,同比增长39%;实际采购金额19.1亿元,同比增长了40%;节约资金1.16亿元,同比增长了16%;平均节支率为5.73%,同比下降了1.11个百分点。按时办结率为100%。在采购项目执行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合理采用评标办法,落实"物有所值"要求。修订完善了有关评审办法,对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规范和限定,既防止过多使用最低评标价法造成采购产品价格低、质量差,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又防止使用综合评分法导致评委自由裁量权过大,实现物有所值的目标。
二是一次性书面沟通确认采购需求,对复杂项目实行专家论证制度,提高采购需求规范化程度。改变采购需求反复确认及不规范的行为,实行书面一次性沟通确认需求,要求采购单位提供商务条款的设定和采购品目技术参数的来源依据,针对复杂的技术和商务条款要求,及时组织专家论证,防止出现排他性和歧视性条款。
三是细化评审细则,保证评审质量。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合理细化评审分值,减少评委自由裁量权。认真对待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内容,避免发生质疑。如在省广电局户户通项目中,有供应商提出招标文件规定天线材质数据以广电总局广科院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具有局限性,经核实后更正了公告。
四是科学分包,分段评审,减少夜间加班评审。针对产品种类多、投标供应商多、评审时间紧的项目,科学分包,分段评审,保证每包评审当天结束,提高了采购效率和质量。如黑龙江大学维修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按项目性质分为五包,报名供应商95家,分为3天评审,保证了当天结束。该项目采购预算1061万元,实际中标金额967万元,节支率为8.8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18.90亿元
截至2014年10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共实施政府采购451次, 完成采购预算21.7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8.9亿元,节约资金2.83亿元,节支率为13%。
采购中心继续以抓好重大项目采购为重点,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财政投入项目实施了集中采购。
采购中心顺利完成了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和南疆三地州普通高中教科书、喀什地区普通高中教学设备等重大项目以及2014年度第二期办公自动化及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和自治区本级会议服务定点宾馆的集中采购。
通过构建政府采购大市场和推进操作机制创新,提升了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在公务用车采购中,坚持购买国产汽车,严格控购大排气量越野车采购;在软件采购中,坚持购买正版和国产软件,积极扶持国内软件业的发展;在技术和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引导采购人优先采购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支持民族产业、促进自治区中小企业的发展;为缓解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中融资难问题,采购中心积极探索信用担保融资创新模式,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与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建立了融资平台合作机制,通过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政采贷"项目,扩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16.87亿元
2014年,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主要呈现"两增一降"的特点。
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年受理一般采购项目预算21.43亿元,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9.02亿元,中标(成交)金额16.8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15亿元,综合节支率为11.29%,综合节支率比上年提高1.59%。
二是采购项目受理个数大量增加,特别是小额预算项目占比明显上升。2014年中心受理一般采购项目992个,与上年同期相比项目个数增加208个,增长26.53%,是自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受理采购项目最多的一年。其中,受理一般采购项目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568个,占总受理项目数的57.26%,占比提高4.59%。
三是公务用车采购及维修资金明显下降。全年受理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26个,采购预算金额1365.9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47.44万元。同比受理项目减少48个,下降了184.62%;实际采购金额减少5070.22万元,下降371.18%。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累计维修金额2171.84万元,同比减少1244.34万元,下降36.42%。
2014年,采购中心以推进制度体系、运行机制、信息化建设思路、标准化建设方式四项改革为动力,全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新水平。
在推进标准化建设方式改革方面,一是采购文件标准化。在对原有21个采购文件范本修订完善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服装、公务用车等11类新增采购文件范本,并结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了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范本。截至2014年底,采购文件范本库已达至32类(个),涵盖了目前采购业务的主要品目和类别;同时,完成对通用项目和工程、家具、电梯及服装等五类专用项目需求申报标准化。二是采购执行过程标准化。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要求,整理编写了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的《采购业务岗位操作手册》,对每个环节、每个执行过程的标准化进行了严格界定,有效控制了各种自由裁量行为。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额15.57亿元
2014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共计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及接受青海省政府各部门委托的项目996个,较上一年度增长40.88%,其中:有预算额度的采购项目980个,采购金额16.24亿元;没有预算额度的服务类采购项目16个。从执行情况看,实际完成957个,预算额度15.57亿元,执行率为96.08%。按执行部门统计:货物部门接收政府集采项目125个,采购金额2.56亿元,完成108个,预算额度2.28亿元,执行率86.4%;工程部门接收政府集采项目145个,预算额度10.65亿元,完成136个,预算额度10.45亿元,执行率93.8%;服务部门接收政府集采项目113个,预算额度2.38亿元,完成100个,预算额度2.19亿元,其中包括没有预算额度的银行账户采购项目16个,执行率88.5%;信息部门接收政府集采项目613个,预算额度0.65亿元,均已完成。同时,履约部门共办理项目履约验收1788个,合同额度20.1亿元,已支付13.8亿元,其中200万元以上的项目133个。
2014年,结合工作实际,采购中心制定了"对内部工作机制进行细化或完善,同时做好全面提升电子化水平的准备工作,始终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实现"内部工作机制更趋合理,电子化操作更加顺畅,制度建设更加健全"的年度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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