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采购中心抓宣传树集采良好形象
为了推动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工作,促进政府采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深圳市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正面舆论氛围,树立政府采购良好形象,不断扩大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近年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积极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建立宣传责任体系。采购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信息宣传工作在统一思想、服务大局、培树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更是把信息宣传纳入到年度重点工作中去,真正做到信息宣传工作与采购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评优。今年年初,制定出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信息宣传任务分配到各部门,做到部门有指标、有责任,并坚持推行以季度工作通报形式推进任务的落实,有效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宣传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为了提高采购中心干部的信息写作水平,邀请市委办公厅信息处的领导详细讲解信息采集的方法和重点、信息研判的角度以及信息稿的写作技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信息稿采集和写作水平。同时,采购中心内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学习。
三是健全制度,不断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为了更好地推动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交流,促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首先实施专人负责,严把信息质量关。要求各部门指定一名信息员,采购中心指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其次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初步形成信息上报机制。《意见》从信息报送内容、信息报送途径和方法等方面作了细致的规定和要求,从而使信息报送做到了及时、准确和高效。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奖惩力度。采购中心分管领导负责对信息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综合部协助抓好落实。每季度由综合部做好信息宣传和调研上稿情况的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在采购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上通报,在办公系统上予以公布,对任务完成进度较慢的部门进行督促。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写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意见》建立了信息宣传奖励和惩罚办法,对除完成规定的基本任务外,被上级部门和网络媒体、报刊采用的,根据发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奖励,并把各区(新区)的信息宣传考核奖励纳入到其中;对没有完成规定基本任务的部门,取消该部门人员的评先表优资格,极大调动和鼓舞了该市政府采购系统干部职工写信息抓宣传的积极性。(作者: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白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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