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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政府采购新举措新制度提升采购质量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0-15 09:54:00 来源:大庆市政府采购
  大庆市政府采购新举措、新制度
  
  提升采购质量,规范运作程序
  
  今年是《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在继往开来的历史时刻,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为准确把握当前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核心问题,开展了制度改革的研究与设计,进行制度变革或重构,实现政府采购全面协调发展,同时采取新的举措,切实解决现实操作执行中的问题,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财政局和工业信息委员会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大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庆财联发[2012]11号),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和结构调整,帮助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了规范和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促进集中采购机构依法执行集中采购任务、提高采购质量与效率,财政局和监察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大庆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庆财联发〔2012〕12号) .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在保证监管部门负现有监督考核职责外,还引入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评价。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财政局和监察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大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庆财联发〔2012〕13号)。该文件明确了评审专家的权力、义务、管理使用、工作职责、评审纪律、声明书,同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评审专家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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