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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12全方位宣传政府采购改革成效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03-23 14:0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以法律实施十周年为契机,开展“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年”活动

图为去年11月召开的甘肃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现场。摄影/王少玲

  新年伊始,全国各地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在欢欣鼓舞地喜迎《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周年的同时,也都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向深入。甘肃省也不例外。
  
  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纪检组长李秀娟曾多次在财政厅内部会议上提出,2012年作为“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年”,甘肃省政府采购工作应巧抓《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契机,以规模和范围双扩增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与落实为重点,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核心,以标准化、电子化建设为支撑,以宣传培训和调查研究为手段,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扩大宣传和专题调研并举
  
  围绕《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加大调研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政府采购改革成效,提高相关各方依法采购的意识,积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渠道,做好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答,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这些都是甘肃省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2012年甘肃省将在职业道德、业务培训和系统操作等方面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对关系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改革中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尤其是对带有共性、全局性的理论课题以及与实际工作紧密相连的实践课题的深入研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水平。
  
  据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甘肃采购办”)主任李有定介绍,该办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研究,一是加强研究GPA谈判对甘肃省政府采购制度、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方式、产业政策、贸易政策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做好出价清单及其预案研究;二是深入研究政府采购政策对强农惠农富农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更好地服务于民,造福于民。
  
  “加强惠及民生政策的调研,发现制度建设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让政策落到实处,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李有定质朴的言语中,透出了甘肃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心系民生的“心”。
  
  制度建设唱响“三部曲”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规范的依据,规范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用完善的制度打造阳光政采是甘肃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坚持不懈的工作目标。
  
  李有定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按照甘肃省纪检委的相关评估要求,2012年甘肃省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将唱响“三部曲”-- 制度的“废”、“改”、“立”,既废止不符合当前发展的制度,修改完善已有制度,同时与时俱进订立新制度,实现制度建设和落实并重。
  
  具体来说,甘肃采购办将在以下几方面切入,确保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落地”。“我们计划对原有或新近出台的政府采购制度进行一次梳理,编印《政府采购制度汇编手册》。”李有定说,李厅长(指李秀娟)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为了有效促进“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年”的开展,她建议改变以往印刷厚厚一本书的做法,编印一本便于携带、方便随时阅读、简便轻巧的小手册,将重要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本省制度办法囊括其中,供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使用。
  
  李有定认为,李厅长的想法对全省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专业知识的普及和综合素养的提升大有裨益。
  
  2012年甘肃省将修订《甘肃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和《甘肃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以强化对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科学化、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
  
  “目前甘肃省共有甲级代理机构6家,乙级代理机构18家,机构不多,但监管工作却不容忽视。”李有定说。
  
  同时,甘肃省还将研究制定《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范协议供货制度,试行大批量采购,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制度以及加快构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不断丰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努力实现“以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按制度采购”。
  
  三项检查确保政策“落地”
  
  制度建立和完善之后,执行效果如何就靠落实。对此,甘肃采购办果断决策,举全员之力,力推三项检查促政策“落地”。
  
  据介绍,甘肃采购办紧抓《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这一历史机遇,认真检查《政府采购法》及现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抓好政府采购支持强农惠农富农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同时,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试点为契机,抓好各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的“应采尽采”以及试点单位的“应编尽编”情况检查工作。通过大力开展这三项检查工作,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具体以什么样的形式开展检查?如何确保检查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对于这些细节性的问题我们仍然在进一步研究之中,原则是保证工作落到实处,使检查不流于形式。”李有定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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