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35亿元救灾资金助困难群众度冬令春荒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08 16:06:00 来源:财政部
江西省财政厅日前江西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35亿元,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给予补助。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中央补助标准也由原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90元。
2011年以来,江西省气候异常,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特别是遭遇历史罕见的春夏连旱和旱涝急转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导致冬春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临时生活困难。据介绍,此次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救助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开始至2012年5月31日止,共6个月(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为冬令期,2012年3月至5月为春荒期)。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救助方式主要以发放口粮、衣被为主。粮食、衣被由各县区按相关规定实行政府统一采购。与此同时,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中央补助标准也由原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90元。
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给予补助,救助金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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