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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五举措”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08 16:06:00 来源:财政部

  一是学有所教。健全教育公共政策,支持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安排市级专项奖补资金3000万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二是老有所养。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政策,确保60岁以上未参加社保的老人享受月均80元的基础养老金。三是病有所医。做好新医改“五项重点工作”资金保障,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现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的目标。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前期工作,努力实现市级统筹。四是劳有所得。完善再就业政策,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推进中心村基层人力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五是住有所居。安排2012年市级计划资金2.24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按照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的要求,市财政对各县(市、区)试点镇农房集聚建设投融资平台进行注资,保障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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