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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工作要点发布

作者: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于:2012-03-02 10: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消息,2011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项目17622批次,采购预算金额62.71亿元,同比增长52.99%,完成采购合同金额57.23亿元,同比增长54.13%,其中货物13.09亿元、工程22.57亿元、服务21.57亿元。节约金额5.48亿元,节支率为8.74%。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全年完成节能项目采购8672批次,采购合同金额4.21亿元,占节能类产品采购总金额的84.15%;完成环保项目采购7499批次,合同金额5.68亿元,占环保类产品采购总金额的81.95%。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采购14041批次,采购合同金额48.83亿元,占采购合同总金额的85.32%。

    近日,该中心发布2012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采购中心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第二年,也是进一步巩固管采体制分离、加强管采工作合力三年改革成效,推进采购中心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九届市委十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二五”期间“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工作主题和主管(监管)部门对集采机构建设的要求,坚持中心三大建设目标,落实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政府采购标准化的建设要求,巩固管采体制分离改革成效,优化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转化传统管理模式和操作手段;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年度工作要求,突出采购重点,提高执行能力,创新服务方式,落实政策功能,依法规范行为,强化配套建设;按照市委和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加强集采机构文化建设、服务窗口(文明单位)建设和团队“三化”建设,充分发挥集采机构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职能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建设目标

1、按照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要求,全面提高采购中心信息化配套能力建设。

2、按照“ISO”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采购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3、按照九届市委十六次全会要求,全面加强采购中心的文化建设。

(三)主要工作

1、以履行职能为重点,充分发挥采购中心的职能作用。一是进一步提升集中采购业务执行能力。严格按照上海市201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规定和各类政策性采购清单,认真做好财政下达和部门委托受理的采购计划执行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年度采购业务计划管理工作。巩固采购项目分类、分层、分段和均衡化管理,健全完善采购计划管理工作制度。三是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修订完善采购操作模块和招投标文件、项目评审标准等,落实和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四是进一步探索和实践集中采购方式创新。按照本市政府采购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批量集中项目采购、市区联动项目采购、电子集市项目采购和应急项目采购的规范操作和方式创新并建立采购案例,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效益效率优势。五是进一步巩固采购项目前伸后延管理。建立重大和专项项目前置专家论证、推行重要项目顾问式、菜单式服务、重大和专项项目定期回访等做法,不断提高采购项目执行的质量和时效。六是进一步加强采购项目投诉、质疑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工作培训和案例分析,建立常态业务考核机制,认真落实中心和部门两级考核奖惩制度,强化业务工作三级管理和三级审核管理。七是进一步加强采购项目后期管理工作。建立项目监管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采购项目执行统计分析、项目质量评估、评审专家使用评估、供应商履约质量评估、常规采购项目执行记录、采购业务档案管理等配套管理系统,为监管部门考核提供配套依据。八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中心对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作汇报、管采业务联席会、预算单位业务联络员、专题座谈会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外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2、以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为统领,落实中心信息化“互联、互补、互动”的配套建设,加快推进采购中心工作手段创新。一是积极配合市财政监管部门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以建立项目采购全程电子监控为重点,配套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监控管理。以推进传统采购项目优化转型为目标(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增加电子集市的采购品目和种类,扩大本市电子集市采购的规模。二是按照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配套的要求,加快中心执行操作平台建设,做好与管理平台数据连接、网络系统布线升级、采购模块、操作文件规范等配套开发建立完善中心采购业务数据库等工作,为推进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供操作配套。三是根据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心内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升中心内部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严格执行中心信息化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中心信息化技术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3、以“ISO”质量管理手册为依据,全面推进采购中心各项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一是按照“IOS”质量管理认证要求,完成采购中心“ISO”质量管理文件汇编、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汇编、内部业务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党群工作汇编、组织人事工作汇编、三年事业发展汇编的编印工作。二是结合采购业务创新发展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内部业务管理流程,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完善标准采购文件和标准业务采购模板。三是根据标准化质量管理和业务流程管理的要求,加强采购中心信息化配套建设,发挥信息化技术在采购业务流程、综合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控制、预警和服务保障作用。

 4、以塑造集采文化为载体,发挥采购中心党支部、工会、行政组织的工作合力。落实中心团队 “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中心队伍“三化”能力和综合素质。围绕年度中心业务工作重点,以塑造集采文化、创建文明单位(三优一满意评选活动)、争创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建设学习型组织、推进党务公开、开展党员先进性践行活动等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中心的政治、文化、廉政、凝聚建设,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集采团队,保持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和市级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树立上海集采机构的整体形象。

5、以落实参公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采购中心的职能建设。有序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的优化转型和人员平稳过渡。按照参公管理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工作人员的考核、分配、奖惩等管理工作制度,加快人员招录步伐,不断巩固和完善政府采购实习基地建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年度工作计划管理。以中心制定的采购计划管理办法为依据,建立健全中心、部门两级计划管理机制,全面加强中心年度采购计划的管理工作,确保中心年度工作做到采购执行有计划、月度工作有检查、季度工作有分析、半年工作有考核、年终工作有总结,并与落实中心考评奖惩工作制度相结合。

2、加强年度工作协调统筹。巩固和发挥中心对外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年度工作汇报、业务联系沟通、对外业务指导、专题协商等工作,及时了解监管部门要求和对外服务工作信息,改善业务工作,促进中心工作作风转变;坚持中心年度重大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召开中心工作例会、专题工作会、主任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季度员工大会等会议,及时布置、调控、通报、总结阶段性工作安排。

3、加强调研提供创新依据。根据财政年度落实应采尽采、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模、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快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进GPA调研进程以及管采体制分离后对集采机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加强公共服务项目采购、规范工程项目采购、加强科技民生项目采购、加强集采机构信息化配套建设、加强集采机构文化建设等重点课题,组织专题调研工作,通过调研,进一步明确政策要求、阶段建设目标、工作的原则和方式,为推进采购中心工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依据。

4、加强队伍业务作风建设。发挥中心党组织作用,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中心业务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中心“三会一课”制度和业务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先进性践行活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争创文明单位和创建政府采购文明服务窗口等专题活动,加强队伍的业务作风建设。

5、加强中心文化凝聚建设。发挥党支部、工会和行政组织作用,组织开展集采文化建设大讨论,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九届市委十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充实提炼采购中心集采文化的内涵和主要内容。围绕年度业务工作主题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活动,关心维护员工利益,建立健全中心凝聚机制,营造无私奉献、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发扬刻苦钻研、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塑造团结凝聚、作风优良的团队形象,为采购中心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思想和文化凝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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