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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烟条例征求意见 个人违例拟最高罚200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27 09:35:00 来源: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3月26日讯(记者 李同非)“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罚款。”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已经完成,从即日起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本市多年来对于烟草控制工作十分重视,在1996年5月实施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得到了社会和市民的大力支持,推动控烟工作的开展。但由于该规定已经出台16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对于健康的重视,需要进一步完善扩大控烟的范围。去年市政府制定的《健康北京“十二五”发展规划》已把控烟工作列入五年规划,提出到2015年底前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并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作为法规预案研究项目。

  19位代表共提“控烟条例” 成首个法规预案研究项目

  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介绍,在2011年1月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应松年等19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制定《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法规案,经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决定将该法规案交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方面进行法规预案研究。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一个法规预案研究项目。”张引解释说,法规预案研究制度是市人大常委会为适应新形势、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机制进行的新探索,将首都科学发展和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直接进入立法程序条件不充分的重点难点问题,先由高校、研究机构进行立法前期研究,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再决定是否进入立法工作程序。

  2011年3月,控烟条例法规预案研究工作启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卫生局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共同组成项目工作组,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作为课题组开展预案研究工作。去年12月,由应松年教授为负责人的课题组提交了法规预案研究报告和《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

  应松年:立法控烟保护市民健康权 建议稿:个人违例最高罚200元

  “控烟立法的目的是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权,吸烟者有吸烟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损害非吸烟者的权利和健康。”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教授应松年在会上表示,控烟面临抽烟人数基数大、烟草文化盛行的两个难题,要建立公共治理模式,一支执法队伍远不能完成任务,需要让公民参与到控制吸烟工作中来。

  应松年介绍说,建议稿中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将实现完全禁烟、办公室禁止吸烟、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等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区域需要划定吸烟区、举办大型活动时需临时设置禁止吸烟场所的范围。

  应松年还提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为吸烟者的自愿戒烟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需要明确法律责任,对经营者和管理者单位不认真在禁烟场所劝阻吸烟、坚持在禁烟场所抽烟的行为,执法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在《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中看到,对于不划定吸烟区、划定吸烟区不合格又拒不改正的经营管理者,条例建议最高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也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控吸条例”建议稿公开征意见 4月30日前市民可出“良谋”

  据悉,从今天开始到4月30日截至,《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北京人大网站、千龙网、12北京卫生信息网等网站将全文公布《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和相关新闻,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市民还可以拨打12320热线电话,或用信函的形式将意见寄送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207,邮编为100053。课题组将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专家建议稿进行修改,并做进一步调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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