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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五项新机制成效显着

作者:杨 静 发布于:2012-02-15 15: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1年,江苏省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运行新机制,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方法、拓宽采购领域等工作重心,先后成功组织了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城市道路景观提升、城市CNG公交车采购等项目,年度集采规模突破了3亿元,创该采购中心的历史新高。

    实行“效能告知单”。 2011年以来,该采购中心向各市直采购单位推行“一次性告知单”和“中标结果告知单”。累计发放200余份,进行标前提醒,督促提供项目资料;标后告知合同签订及验收相关注意事项,努力提供便捷服务。

    引入“网上竞价”模式。在宿迁市政府采购业务电子管理系统中,该采购中心采取了电子反拍、网上比价等新方式,注册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系统自动默认最低诚信报价者中标,并在当日通过系统发布中标公告

    推行“项目责任人制”。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进一步推行项目责任人制,实行流程管理,对集采项目“一标一考”。要求责任人对开评标组织20条要点分条记录,严把开标细节,确保评标质量。

    深化供应商诚信管理。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原暂行办法进行完善,将供应商不诚信情形概括为19种;降低不诚信扣分标准,并首次面向采购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纳入采购人评定意见,打造诚信和谐的交易市场。

    实现后期管理常态化。将后期实施管理纳入职责范围,该采购中心与采购单位共同组织城市公交车、集中供热锅炉房建设等百万元以上项目验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组成验收小组,邀请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采购结果不折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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