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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采购中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赢赞誉

作者:韩 冰 发布于:2011-12-12 14:5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把业务和信息技术融合,协助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搭建电子化协议供货平台

图为评标专家在现场评比消防器材样品。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广东省采购中心”)在业务扩展中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内涵,赢得了采购人的广泛称赞。
  
  今年年初,广东省采购中心圆满完成了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1年度国产消防器材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招标的组织工作。据了解,本次招标工作进展顺利,供应商零质疑,采购人非常满意。同时,为了解决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招标后的管理难问题,广东省采购中心根据多年的电子化采购经验,专门免费为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建立了消防器材协议供货电子采购平台,并免费对其进行长期维护。
  
  广东省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目的成功实施,是广东省采购中心把业务和信息技术融合的又一体现。”
  
  据悉,针对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招标后的管理难、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广东省采购中心早在2004年就开始探索电子订购、电子议价、电子反拍等协议供货资格招标后的管理系统。
  
  经过多年的积累,广东省采购中心拥有了一支熟悉信息技术和政府采购业务的专门队伍,有能力根据采购人的个性化需求专门开发对应的电子化采购业务系统。在本次项目采购中,广东省采购中心不但接受采购人委托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协议供货商资格招标,同时还应用电子平台解决了采购人对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招标后管理难的后顾之忧。
  
  按统一购买模板实施协议供货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自2006年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与广东省采购中心携手合作以来,逐步在消防器材、战斗车辆的采购中采取协议供货组织形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经常将全省各支队分散的采购需求统一起来,集中组织公开招标。这样做虽然形成了规模效益,节约了成本,但却无法满足基层消防支队临时、突发的使用需求。广东省采购中心在总结多年开展协议供货招标经验的基础上,对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1年度国产消防器材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组织形式,实现了采购效益和采购效率的有机结合。
  
  据介绍,本次协议供货商资格招标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每种器材确定3~5名厂家作为国产消防器材的协议供货商,同时规定器材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期限、最高限价、付款方式、索赔、协议供货采购限额等内容。按照规定,各协议供货商须严格按照统一购买模板向广东全省各消防支队供货,并接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的监督。项目实施过程展现了广东省采购中心作为广东省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实力和风采,体现了其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优质、专业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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