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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规范大宗采购

作者:赵界友 发布于:2012-02-29 10:1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湖北枣阳
  
  按配置标准编预算 规范大宗采购
  
  本报讯 近年来,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坚持用“四个统一”新举措助力大宗物资采购,规范预算单位采购行为,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首先,统一预算编制标准。通过市场调查,并结合单位日常办公需要,该市财政局制定了年度市直部门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规定办法,对市直部门编制常用办公设备的采购预算实现分档,统一按标准编制,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采购支出标准,从预算编制源头形成合理的采购需求,避免单位预算编制的随意性。
  
  其次,统一下达采购计划。该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拟实施大宗物资采购的项目单独申报采购计划,只填品目、数量和金额,由市财政局集中汇总后统一下达。
  
  再次,统一实施集中采购。该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市场调查,组织专家对项目技术标准进行论证,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提出统一的项目分档技术标准,确保采购需求合理。
  
  同时,通过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征求意见、评分细则网上公示、召开标前答疑会等措施,并结合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和技术需求编制合理的招标文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最后,统一进行实物配发。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统一组织实施采购后,由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交货,后者组织验收,市财政局负责抽查,确保采购质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发票复印件交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拨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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