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重拳治理“小金库”
2009年以来,省财政厅认真履行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牵头组织治理“小金库”职责,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序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截至去年末,全省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小金库”1596个,涉及金额4.09亿元;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受到行政处罚63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省财政厅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会同省纪委、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回头看”等检查方案等,明确了治理范围、时间步骤、治理政策和工作要求,有力推进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工作中,他们组织编写了“小金库”治理工作讲义,并指定专人随时解答政策和报表软件等问题,做好咨询服务;下发重点检查通知,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政策规定和检查工作纪律,抽调精干力量对重点行业、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同步推进,进一步扩大治理成果。
为扩大活动影响,省财政厅发布举报公告,指定专人负责举报事项登记和管理,及时查处举报案件,兑现有奖举报承诺。他们还采取电话督导、上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细化实施方案,组织5个督导调研组分赴全省13个市(地)和58个省直部门进行巡视督导,进一步加大了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督导检查力度。简报、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形式的辅助宣传,提升了社会关注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两年来,共编发“小金库”治理工作简报50余期,印发文件20余件,在新闻媒体刊播“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稿件10余期。
在注重阶段性治理效果的基础上,省财政厅积极开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强化财政内部治理责任,实行“小金库”治理一票否决制;针对强化外部治理单位责任,以治理办公室名义制定并要求签发了“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书;建立了以“制度约束、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内部控制”为主要内容的财政同步监督体系和财政资金监管“全覆盖”监督机制,与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对接,从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了“小金库”的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