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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会代理机构考核初查结束

作者:马海瑞 发布于:2011-07-07 10: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近日从浙江省财政厅获悉,于今年1月份开始的浙江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初查工作基本完成,后续工作正在按计划展开。

  “按照严格的考核打分原则,获得五星级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不多,能够选出作为典范的精品案例同样也不多。”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此前浙江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和《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于今年1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浙江省第一次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浙江省财政厅周密部署,不仅设计了缜密流程,并在具体考核内容上反复推敲,将绝大多数指标列入考核细则。

  据了解,本次考核共分宣传部署、考核准备、考核实施、考核复核、总结整改等5个阶段。

  按照既定部署,浙江省纳入考核对象的代理机构在3月份均按要求进行了自查。4月份,各市县财政部门纷纷组织人员力量,对所辖地乙级代理机构的队伍构成、制度执行、业务操作、规模绩效、社会评价等5方面内容进行了现场考核。浙江省财政厅同时联合省审计厅等部门组建了3个考核小组,对19家甲级代理机构开展了考核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初查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对部分代理机构考核成绩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处理,对符合《浙江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办法》规定、达到星级标准的优秀单位进行表彰,以达到惩后奖优的目的。

  据悉,初步考核结束后,浙江省各地已陆续进入社会代理机构的评分统计和资料汇总整理阶段,最终结果有望在8月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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