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市东宝区落实资金支持扶贫搬迁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2-16 09:18:00 来源:财政部
为了解决东宝区栗溪镇特困人口居住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该区落实21.9万元,按照每人补助0.3万元的标准,将22户73人从边远、自然条件恶劣的地方,搬迁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齐全的居住环境中,使每户居住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该区成立了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确搬迁对象、明确建设要求,并与相关村民委员会签定扶贫搬迁责任状。扶贫搬迁户需本人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搬迁协议等资料,经村民委员会评议,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民政及政府审核,最后报区扶贫办审批。在发放补贴资金时,区扶贫办与区财政局联合对扶贫搬迁户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搬迁人数、地点等情况后,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达到搬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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