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印发通知:要求党政机关暂停新购公务用车
作者:郭海方 发布于:2011-05-25 10:45:00 来源:河南日报
记者从河南省纪委获悉,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就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作出安排。这是河南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消费的又一重要举措。
这一办法规定,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办、国办有关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年底前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要抓住关键,重点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公车入私户、规避备案制度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准确认定超编、超标车辆,积极抓好执法执勤用车和越野车治理,妥善处理违规车辆。在新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下发之前,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原则上一律暂停配备公务用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车辆管理部门要严格标准,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防止借机突击换车和变相购置超标小轿车现象的发生。
据介绍,为认真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河南省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确保2011年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不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同时要求各单位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三公”消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务接待上,要认真执行定点接待规定,严格接待标准,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范围。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肃查处违反厉行节约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违规和变相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行为,坚决纠正违背规律乱铺摊子、乱上项目等劳民伤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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