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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勤部东北军用物资采购局人才培养工作见成效

作者:程 霖 发布于:2011-05-25 10:5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十年树人结硕果

  5月5日,从北京传来捷报:在刚刚落幕的全军和武警部队“阳光杯”物资采购知识竞赛中,总后勤部东北军用物资采购局代表队获得了实务操作竞赛第一名和综合知识竞赛决赛第三名。

  春华秋实,该局队员能从来自全军各大单位和武警部队的18个代表队中脱颖而出,是该局党委十年来坚定不移地狠抓采购人才队伍建设催生的硕果。

  连接市场与战场的军队物资采购,堪称“没有硝烟的战场”,充满了“唇枪舌剑”和“糖衣炮弹”。只有拥有一支“能征善战”的采购人才队伍,才能使有限的军费发挥出最大的军事经济效益,才能发挥出过硬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物资采购保障能力。该局党委“一班人”深谙此理,始终坚持把采购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狠抓采购人才的培养。

  他们着眼打造一流的采购人才队伍,提出了“四强五会”的培养目标,即“个人综合素质强、政策法纪观念强、采购业务技能强、协调沟通能力强,会市场调查、会组织招标、会商务谈判、会签订合同、会操作采购信息平台”。为此,除了应知必会的采购法规,他们还把文书制作、商务谈判、产品信息、交际礼仪等知识也纳入业务学习内容。

  为确保学有所成,他们实施了研究式、互动式、共享式、开放式的学习策略,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研讨、骨干传经、专家辅导、驻厂锻炼等方式,有效激发了采购人员的学习热情。他们每年通过理论考试、知识竞赛、招标模拟、质检比武、应急演练等方式,对采购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进行“检验验收”。

  为筑牢采购人员的思想防线,确保“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该局把廉政教育和法规学习作为培养采购人员的“第一课”。他们制订的《廉政守则“十不准”》,如“不准索取或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向供应商泄露秘密,不准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军队利益”等,已成为该局采购人员牢记在心的“高压线”。十年来,该局在采购活动中没有出现一起有效投诉案例,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违纪事件。2008年,该局被评为全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在这一系列有力措施的帮助下,一支高素质的采购人才队伍逐步成长起来,该局也逐渐成为总后勤部直接掌握的一支物资采购保障“拳头部队”。军队物资采购改革十年来,该局就是靠着这支队伍,不仅圆满完成了100多亿元的采购任务(合格率达100%),还在抗击“非典”、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和玉树抗震救灾、西部地区维稳、奥运安保、国庆阅兵、舟曲泥石流抢险救灾、维和等多样化军事任务物资应急采购保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扮演了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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